獸性與人性

津巴布韋明星獅子「塞西爾」被美國牙醫獵殺在西方社會引起公憤,然而在美國留學的Nzou於《紐約時報》撰文道:「這些加入聯署抗議的美國人是否明白,獅子可是會殺人的?」Nzou寫道:「在我長大的村莊,人們不會對某隻獅子產生喜愛,或深情地為牠們冠上綽號。牠們令我們感到恐懼。」

Nzou的回應令我想起兩部紀錄片。《灰熊人》主人公崔德威自以為能跟熊和平共處,13年來在野外跟熊互動,結果有一天遭飢餓的熊咬死。《黑魚》則探討圈養虎鯨殺死訓練員的事故,這些虎鯨被迫接受各種訓練以娛樂人類,而且生活於非自然形成的人工鯨群,社交常不融洽,身心長期受創傷,才出現攻擊人的行為。不理解、尊重動物的習性及一廂情願地將牠們人性化雖能促使大眾關心保育,但往往為雙方帶來更多傷害。

動物有人性嗎?我的看法是 yes and no。很多動物都比人類想像中有靈性,而且感情豐富(如大象、虎鯨的喜怒哀樂和親情比人類還要深厚強烈),但牠們的智慧和情感與人類的不盡相同。另一方面,人類對「人性」的理解和定義非常偏狹、自大。我們總覺得仁慈善良等優點就是人性,凡是有違社會道德觀念的則被歸類為「獸性」。

飼養倉鼠的人都知道,這些在人類眼中外貌可愛的小動物性格出奇殘暴,經常打架和互相殘殺。在糧食不足等情況下,母倉鼠若覺得無能力照顧太多孩子,甚至會把小倉鼠吃掉。這叫人難以接受,因為我們總將討喜的事物想像成人類,而殺死孩子絕對有違我們對「人性」的理解。

然而我們對倉鼠的期待和失望恐怕並不公道。隨便查查維基百科,「殺嬰」這個頁面並非針對倉鼠,主要是針對人類的一種行為。

報紙上經常讀到母親謀殺親身幼兒的新聞,她們若非有病,都會辯稱是迫不得已。再看看中國和印度的農村,那兒女嬰依然經常遭到殺害。對此,我們都會提出各種複雜動機,為「無人性」的可怕行徑尋找理由,然而當動物做出同樣的事情,我們只說是本能驅使,不會去從動物的立場探討原因。

但不管大魚吃小魚、獅子吃人還是倉鼠殺子,在大自然眼中都不分對錯,牠們都只是為了生存。森林和海洋實乃弱肉強食、互相殺戮的競技場,不管我們破壞她保護她,大自然從來都沒義務變得可愛,以討好我們這些自我中心的人類。

如果沒有道德觀念,人類也無法建立高度複雜的社會並走到今天;但在某個層面上,我們和野獸相近得令人吃驚。著名動物行為學家珍·古德多年來在野外觀察黑猩猩的生活,發現牠們不僅和人類一樣感情豐富、善於思考,而且也會為了資源互相欺詐、殺戮。牠們不僅有人類優秀的一面,也展現了「人性」中的醜陋。

當然,今天大家都會譴責殺嬰的狠心行為。但讀一讀祖先的文獻,像郭巨埋兒那樣變態的做法不僅在當時得到社會認可,甚至被視為道德典範。「哈里發國」(IS)的恐怖行徑在幾百年前是社會常態,不信你問問成吉思汗或哥倫布。這顯示不管人的本性多麼黑暗,社會認同的價值觀確實在不斷改進(而且有必要繼續進步),我們也越來越看重公義,這才是人類文明最偉大的成就。

別忘了,我們之所以無需像郭巨等古人那樣做出道德上艱難的取捨,多多少少是因為現代相對和平,不少人無需經歷戰爭飢荒,因此才能像我這活在福中不知福的憤青這樣,對古人的殘暴觀念品頭論足。

那些人和津巴布韋的獅子一樣,只在乎是否能活到第二天。如果郭巨活在今天的大馬,他就無需在母親和兒子的性命之間取捨了。

這正是人們努力建立同理心時常犯的毛病。我們對人性本善深信不疑,總是會將需要幫助的一方認定為善良者,盡量去想他們真善美的一面,並讓這成為幫助他們的理由。當我們出於自身利益不想幫助某個弱勢群體,或急於找出代罪羔羊時,則會誇大他們「無人性」的一面。但值得我們關心的人不一定仁慈善良(正如大自然也並不溫柔可愛),特別是在性命和生計不受保障的情境下,他們往往和我們以及壓迫他們的強勢者一樣,都是自私自利、人性十足的平凡人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