優步和Grabcar的創造性破壞
週二收到朋友通知,她說,上百位德士司機不滿優步(Uber)和Grabcar等手機召車服務影響德士營業服務,在武吉免登示威,要政府禁止這些服務。
看來大馬德士業的公關真的很爛。事情搞到沸沸揚揚,但沒人同情這些德士司機,對他們的印象反而更差。
眾所週知,大馬德士司機的服務很不好。司機常拒絕載客、不跳錶和漫天開價,而且車子常常破舊不堪或很骯髒。我們都有糟糕的經驗,我和朋友都中過招。
從消費者的角度來看,有更多選擇當然好,何況是更便宜服務更好的選擇。既然是我們出錢,我們當然要選好的,服務差的不改變就該淘汰。我們相信,優步和Grabcar是體貼消費者的英雄,德士司機都是該死的壞人。
但事實上,很多司機都是迫不得已的可憐蟲。陸路公共交通委員會(SPAD)2013年的德士轉型計畫報告說,德士司機需要一個月29天每天工作12小時,才可以賺到三千塊。他們每月需要繳付千多塊租借執照,再砸兩百五左右修車。由於大馬德士供過於求,競爭很激烈,老實的司機很難生存。試想想如果有老婆孩子要養,那是怎樣的生活。
我們很多人的日子都比較好過,卻也不見得是聖人。我們骨子裡都是自私鬼。如果面臨同樣情況,操守上未必會比這些德士司機好。
回到德士司機的訴求。群體利益往往不只和大眾利益有衝突,有時也會破壞自己的長遠利益。例如有時有漁夫示威,抗議政府禁止捉小魚,讓他們賺不到錢。漁夫都很辛苦,賺的錢不夠糊口養家。但捉小魚不只破壞生態平衡,害我們以後吃不到魚,也會直接損害漁民本身的長遠利益。同樣的,如果不趁早給病入膏肓的德士業開刀,反而去控告鄰居做生意不道德,那德士業不就是等死嗎。
畢竟,德士司機自己也是受害者。如私立大學講師龍耀福週四在本報專欄提到,因為政府的保護政策,大部份上路的德士執照都屬於不知名的幾家公司所擁有。德士司機每個月被迫從薪水中抽出一筆錢,租借這些公司的執照。我就不重複為何搞到這樣了,大家可以去讀龍老師的文章。
我覺得,政府不應該禁止優步等服務。競爭是好事,政府不應該讓保護主義損害到消費者的利益。但政府需要確保競爭公平,一視同仁地管制,包括規定優步和Grabcar司機向當局註冊、定期接受檢查等。這會讓優步和Grabcar更難降低成本,也會間接影響消費者,但沒有任何一方可以凌駕於法律上。
消費者必須明白,優步和Grabcar需要適度管制,才能公平競爭。以優步為例,該公司在國際上處於巨額虧損的狀態,單單2014年就虧了2.37億美元。同時,優步累計了超過90億美元融資。他們不肯透露在馬的營業情況,但業內人士都相信(優步在BFM電台訪問中亦已默認),優步在大馬嚴重虧錢,只是為了搶佔市佔率,不惜用投資者的錢去補貼,支付司機的薪水。這可以持續多久?我們不知道,但不可能是永遠。
天下沒有白吃的午餐。公司的存在目的是賺錢,而投資者沒理由一直為我們的便利買單。我們有一天還是會付出合理的代價。到最後,市場是無情的裁判,對企業是如此,對消費者也是一樣。
為了迅速達到 too big to ban (大得無法被禁止)的目標,優步在海外祭出了各種骯髒手段,打擊Lyft等提供同樣服務的競爭者。前年CNN報道曾宣稱,優步雇員經常針對Lyft惡意下單並取消服務,以干擾Lyft的服務。商家之間激烈競爭很正常,但這種打擊競爭者的手法明顯不道德。
因此,公平競爭很重要。除了確保優步和德士業站在同樣的起跑點,政府也必須確保優步和Grabcar等同類服務之間的競爭公平。雖然優步的壟斷企圖很明顯,但它在一些市場已經遇上激烈競爭,這是好事。
例如,面對「中國版優步」滴滴出行的挑戰,優步至今還難以打進中國市場。而且,滴滴出行、舊金山的Lyft、大馬的Grabcar和印度的Ola去年年底宣佈打通產品,為國際旅客提供無縫出行服務。如果滴滴出行和Grabcar等能做得比優步更好,那消費者自然會去評估他們的選擇。
至於本地的德士業,我們沒理由要求消費者掏錢包保護一個腐爛不堪的體制。總有一天,市場會強迫本地的德士業改革,讓他們成為有實力的競爭者。但我們必須明白德士司機的處境。我們不該包容害群之馬,可是貧困會讓任何人不擇手段。這不單單是個人或一群人的問題,因為如果體制不好,每個人都會成為問題的一部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