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馬人的道德直覺
上禮拜提到強納森.海德特(Jonathan Haidt)寫的《好人總是自以為是:政治與宗教如何將我們四分五裂》。海德特是道德基礎理論的先驅,他相信人的道德直覺可歸類成六種:關懷、自由、公平、忠誠、權威、聖潔。
海德特的分析主要針對美國和印度。我想如果大馬學者參考海德特的研究,分析我國各個族群和社會階層(如窮人、中產階級、城市人、鄉下人)間道德觀念上的差異,那可以幫助我國人民互相認識和溝通。
很多華人不能理解為何很多馬來人支持伊斯蘭法。他們唯一的解釋是「馬來人比華人蠢」「因為他們極端」。很多馬來人也不懂華人社會的想法,只覺華人是傲慢、黨同伐異的文化沙文主義者。雙方如果不願不理解對方,種族關係會更糟糕——而華人身為少數族群肯定吃大虧。
海德特寫道,美國自由派之所以在民意上敗於保守派(書寫在特朗普當選幾年前)是因為共和黨比民主黨懂選民心理。同樣地,很多人已發現,我國反對聯盟似乎不懂大馬人尤其鄉下馬來社會的心理,所以一直只宣傳城市人關心的課題,如官員貪腐、人權、世俗國和種族平等。這些課題在鄉下馬來社會眼裡都很「離地」。
反對聯盟宣傳了這麼多年,都沒讓鄉下馬來社會轉向支持他們的議程。國陣和伊斯蘭黨比希望聯盟更懂馬來社會的心思,所以在馬來社會一直有相當高支持率。
這不是說每個馬來人都有同樣的道德觀,或每個華人的道德觀都一樣。我認識的華人長輩不乏一天到晚「華人最厲害了」的民族主義者,但身邊幾乎所有華人青年都鄙視民族主義。我也認識很多不戴頭巾、不穿長袖、不怕喝酒的馬來女生。她們是少數,不代表多數馬來人。但為豬毛大吵大鬧的也一樣不代表多數馬來人。我認識的馬來人多數不在乎華人在面前吃豬肉,「不是我吃就好」。
不管怎樣,我想憑個人印象和偏見,粗略地分析馬來社會和華人社會一些主流價值觀。我希望讀者因此明白,每個人眼中的道德真理都不一樣。那些看法和我們不同的人不是沒道德或心懷鬼胎,而是相信自己在做好人該做的事。
如果要我猜,我會覺得馬來社會主流會比華人主流看重權威(authority)和聖潔(sanctity)。
傳統馬來文學如《漢都亞傳》特別歌頌對統治者權威的服從。漢都亞明明遭到蘇丹冤枉被判死刑,卻還要幫蘇丹擊敗漢惹拔。漢惹拔因不滿蘇丹的不公正而叛君,在很多現代人眼裡是為正義而死的英雄。可是,《漢都亞傳》歌頌的英雄不是漢惹拔,而是漢都亞。
《漢都亞傳》寫在古代,但「忠於領袖」的文化在馬來社會依然有一些痕跡。例如有親馬哈迪的著名部落客把網站命名為Jebat Must Die,把行動黨形容為「不忠於」馬來君主的叛徒。這凸顯了在一些馬來民族分子眼裡,叛君依然是最十惡不赦的行為。
依我所見,馬來人一般忠於領袖,華人則忠於群體。在海德特的理論中,前一種道德直覺屬於權威(authority),涉及對君主或長輩的尊重和服從。華人傳統社會也強調 authority,如君君臣臣父父子子。在一個保守派眼裡,一旦人民不服從領袖了,社會秩序就已經破壞,子女不服從父母也是順其自然的事情。
但大馬華人間忠誠(loyalty)是比較突出的主流價值觀。海德特的loyalty是指對群體或盟友的忠誠,無關階級意識。我們華人強調族群的身分和利益,把傳承和發揚文化視為頭號大事。行動黨嘗試討好馬來社會時,很多華人覺得行動黨「不忠於」華人,忘了行動黨理念上是為所有大馬人而奮鬥的政黨。
馬來社會的輿論似乎不那麼強調族群利益。很多馬來人希望華人會成為跟他們一樣的穆斯林,並服從同樣的領袖。雖然馬來人也有民族主義份子,但他們似乎比較強調對馬來領袖的服從與否,而非族群利益,因此我懷疑 authority的成分高於loyalty。
當然,這只是我的偏見和簡陋假設。如有不對請幫忙指正。
大馬華社明顯比較在乎公平(fairness)。海德特的「公平」不是說在乎人人平等,而是強調付出與收穫要成正比、討厭別人不勞而獲。因此一些華人常說馬來人和印度人好吃懶做,並特別厭惡種族扶助政策。一些華人會把族群間的溝通譏諷為大愛精神,或許也是出於同樣心理:他們覺得馬來人付出不如華人多,因此和馬來人合作等於讓馬來人坐享其成。
其實我們對其他族群的印象往往是因為確認偏誤,即人會選擇注意到想看到的東西,來支持自己已有的想法。很多華人也好吃懶做(你要我介紹一堆給你嗎),也很多勤勞的馬來人。但我們很少會覺得那是因為種族,而覺得是個人。
馬來主流社會對聖潔(sanctity)的看重應該夠明顯可見。我想,國陣和伊斯蘭黨的政客常利用豬肉、男女關係、同性戀、西洋文化入侵這些課題無限上綱,其實是利用穆斯林對文化和肉體上純淨的追求。
從這角度來看,伊斯蘭法就不是那麼不可理喻了。除了清真和肉體上的聖潔有明顯關係,在一些馬來人眼裡,華人文化和西方文化充滿著不純淨的東西,如一些華人愛賭博、喝酒,而據說西方人在性方面比較開放。因此他們支持把這些「不道德」的東西擋在國門外,避免國家風氣繼續墮落。
就算是在華人社會,我們也在乎思想上的純潔,相信人一接觸到異端思想就會做出不可理喻的事情。我們相信靈魂是聖潔的東西,必須用心栽培免受污染。如果我們說要立法阻止極端思想滲入我國,十個華人應該有十個贊同。
對聖潔的追求在很多社會都很正常。多數社會都不準把國旗踩在腳下。國旗只是塊布,但我們賦予它神聖的意義。在現代社會,我們依然把婚姻視為莊嚴的儀式,罵破壞婚姻的人。也有很多文化相信肉體是神賜的禮物,不該吃不潔的食物(如各種肉類、GMO食品)或通過「非自然」性交來玷污身子。「聖潔」這價值觀最終極也最普遍的體現,是對人命(和人權)的尊重:人命很神聖,我們不可以殺人。
身為一個道德直覺上「關懷、自由」成分比較重的青年,我不贊同以權威、群體利益和聖潔之名傷害他人。我也覺得很多人對不勞而獲者的憎恨令他們忽略了真實存在的社會不平等。但要說服別人就要用他們肯聽的語言,起碼也要充滿耐心和理解,而不是得罪那些我們想改變的人。否則我們引以為傲的底線就只是自講自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