虎媽和獨一無二的東方文化

有一次聽電台節目,聽眾來電辯論是否該立法禁止過重體罰。

較多聽眾認為,亞洲人教孩子有自己的一套,因此不應該淘汰體罰,因為那是東方文化的一部份。

這讓我想起學生時期,那時我很不聽話,我媽有時會破口大罵:「你以為你在洋人家庭長大呀?」在她眼中,洋人經常放縱孩子不管,結果寵壞,變得難以管教。反之我們亞洲人「打是疼,罵是愛」,一切都是用心良苦。

我母親教養方式有時很簡單,不乖就打。偏偏我小時不乖,身上至今留下家教的痕跡。不過我父母也並非只會打罵,例如他們讓我從小學習英文,甚至一個個字去查字典,然後要我死背。家裡還特地買了一大堆書,以培養我閱讀的興趣;當然,父母也作出各種犧牲,確保我受到良好的教育。

這當然只是他們用心的冰山一角,不管是好是壞,這種「虎媽」式的教育方法都成全了今天的我。今天我不見得有成就,但至少能在這裡寫字,看來還算是成功的教育。

但如果你以為可以單靠打和罵,就能教出我這樣品行良好的小孩,那你就太低估我父母在其他方面的用心和努力了。

隨著我長大成人,我媽也逐漸發現,「虎媽」式的教育在我的身上似乎行不通,反而促成了叛逆。很多東西到頭來還是我後來自己跌跌撞撞才領悟、學會。於是她汲取經驗,教我弟弟時使用寬鬆得多的方式,而後來的成果證明,那樣確實比較好:我弟弟比以前的我懂事多了。

我想家家都有本難唸的經,每個家都獨一無二。儘管如此,自從讀到一些洋人分享育兒經後,就算無法親眼見證小孩的成長過程,至少也能明白西方家長的用心。

東方人看重孩子要「乖」,西方人則更希望孩子能儘早懂事、獨立,因此讓孩子從小學習自己社交、理財、創業等。更重要的是,西方父母看重讓孩子學習尊重(這跟我們的「乖」是兩回事),並教他們明白每一個行為背後的道理,而非一味服從於權威。我想這些都是東方父母可以借鑒的地方。

我並非家長,或許沒資格評論如何教養孩子。但依本人淺見,用體罰來訓練孩子不需要甚麼高深學問,通過身體力行去指導和教育則難得多,也因此大部份父母都傾向於選擇前者。

體罰的反對者認為,打小孩會傳達混淆的訊息,即暴力可以迫使其他人服從。小孩只是因為怕被打而品行良好,因此失去了領悟的機會,不理解規矩背後的理由。我在大馬的路上開車時,看著其他司機小丑般的行為,就難免想像到他們的家教方式。

西方人有比東方人會教小孩嗎?那未必。很多西方人確實沒有盡父母的責任,然後就被亞洲媒體無限放大,但難道我們這裡沒有不負責任的父母嗎?

我不反對體罰本身,但它絕對不是教養孩子的萬靈丹。而很多人忘了,不到幾十年前,洋人家長還普遍用腰帶抽打孩子。

甚至,美國和英國分別於1870、1890年代才開始規定丈夫無權毆打「行為不檢」的妻子,然而接下來百年內,家暴一直被視為法律管轄外的事情。一直到1950年代,當地廣告和兒童卡通依然常有家暴的畫面。

是的,西方文化不過是如此!男女不平等,家暴是家常便飯,而且還出現過希特勒這樣的人物。相比下,中國人唐朝時女子就可以主動離婚,那時我們可是遠遠超越了西方。

只是我們經常忘了,西方社會也走過跟我們一模一樣的路,並不斷汲取教訓,直到今天還在摸索。體罰就是一個很好的例子。

然而今天,特別是在中國和穆斯林國家,太多東西突然附上了「東方價值」的標籤,然後就被視為神聖而不可冒犯的。壓迫人權、限制言論自由、伊斯蘭刑事法等竟然和「國情不同」、「文化不同」這類口號扯上關係,普世價值則被渲染成西方的文化霸權。

但我們真的沒有自己想像中那麼獨一無二。連酒鬼都會打孩子,但酒鬼未必能教好孩子。同樣地,一個草寇都知道如何專制,一群雞都知道大欺小。我們文化中有很多值得驕傲之處,但如果因為自滿放棄了互相學習、不斷改進的機會,那就太可惜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