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必須討論宗教

我們直話直說吧,說個敏感話題。

《可蘭經》裡的確有反對同性戀,基督教和希伯來教的《聖經》也是,立場很明確。

我想大家都聽過索多瑪和蛾摩拉的故事。《聖經》和《可蘭經》裡,上帝為了懲罰同性戀者,把兩座城市燒毀。但那故事裡,聖人羅德將女兒交給群眾肆意洩欲的決定,恐怕比索多瑪同性戀者的行為更讓人難以接受。

經文反映了古代社會的常態。古人不理解並害怕同性戀,並把女人看成男人的財產。《聖經》和《可蘭經》都有很多這種情節。如果我們說,經文裡每句話都是永恆的真理,那我們一兩千年來取得的成就,例如男女平等、解放奴隸等都有違神意。

有些人確實是那麼想。他們認為現代文明違反了上帝的指示,於是很多去了IS佔領的土地,過中世紀人的生活。

但《聖經》不是有要求信徒「愛你的鄰居和敵人」嗎?《可蘭經》不也提到,信徒不可以強迫他人接受伊斯蘭,神蓄意讓人有各種信仰以作考驗,「故你們當爭先為善」、「以便你們互相認識」?

啊,宗教好複雜。至少在精神上,這些宗教由始至終要人和追求博愛和平等。

IS等極端份子過著中世紀的生活,但沒有貫徹伊斯蘭教的精神。我們這裡也有很多信仰上只追隨形式、不追求精神的人,可怕的是,這些人想逼每一個人服從於空洞而過時的形式。

說到底,宗教需要改革。我們要傳承宗教倡導的精神,而非過時的教條。

很可悲,我們還不太能那樣做。在大馬,統治者大致上規定了人們怎樣解讀伊斯蘭,禁止人們挑戰保守的主流詮釋。非主流的詮釋被視為異端邪說,遭到封殺。經文裡過時的細節,有的被統治者用來控制民眾,有的則掃到床底下。

今天,很多自由派太在乎政治正確,經常以尊重他人文化為由拒絕批評其他文化。他們習慣為弱勢群體和與普世價值對立的社群背書,例如伊斯蘭主義和極權社會,而忽略了這些弱勢群體某些方面也是壓迫者。他們和我們一樣是有平庸之惡的普通人。這不該阻止我們幫助他們、從他們的角度思考。但若他們傷害別人,我們該站出來反對。

當一個伊斯蘭極端份子攻擊同性戀者,自由派和溫和派穆斯林會說:這無關信仰,伊斯蘭溫和博愛、反對暴力。這是一番好意,但說服不了每個人。不在乎政治正確的人會說,《可蘭經》裡明明那樣寫。這麼說的人包括想證明伊斯蘭教很暴力的人,也包括伊斯蘭極端份子。

於是,悲劇發生了。一群認為伊斯蘭教容許暴力(並堅信西方想消滅穆斯林)的穆斯林和一群相信穆斯林都很暴力、想消滅西方文化的人,出於互不信任很容易陷入霍布斯陷阱(Hobbesian Trap)。在這種局面裡,任何一方都可能以攻擊作為防禦,用暴力先發制人。這又會招來對方報復,鞏固雙方「敵人很暴力我們必須保護自己」的思維,如此一直循環。

如果我們不能討論那些敏感的經文,我們很難解開這個局面。

把宗教拿出來談不是為了宗教之間的較量,也不該是為了爭奪道德高點。我擔心佛教徒讀者讀了上面後會有優越感(佛教對同性戀沒有一致看法),但每個宗教都有極端份子,如緬甸那些鼓勵人們屠殺穆斯林以「保護佛教」的僧侶,和二戰時為日本侵華搖旗吶喊的佛教寺廟。無神論者也可以很極端,看看共產政權造成的一系列災難就知道了,而世俗的民主國家也會犯錯。

一直以來,我們覺得宗教是神聖而不可冒犯的,就算別人有極端或過時的詮釋,我們都不敢批評。我們或許會說他們扭曲了教義,或許會說他們是瘋子,不是真信徒。我們都不敢承認,人們可以用極端的方法詮釋宗教。

我必須強調,絕大部分人都選擇了追隨宗教的精神,而非形式。絕大部分穆斯林都反對暴力,包括針對同性戀者的暴力,不信的話上谷歌搜索「Muslim condemns」兩個字看看,全都是穆斯林社會譴責同志酒吧槍擊案的內容。大部分穆斯林、基督教徒、興都教徒和佛教徒朋友都是溫和和充滿愛心的人,他們選擇看到經文裡倡導的博愛,而非執迷於先知穿什麼衣服、吃什麼東西。

這才是宗教存在的目的,不是嗎?

拳王阿里是穆斯林,馬拉拉是穆斯林,哈迪阿旺是穆斯林,奧薩瑪也是。有反同性戀的穆斯林,有挺同性戀的,還有無數同性戀的穆斯林。伊斯蘭並非永恆不變,每天都有很多人在討論它的意義和方向,並爭奪話語權和代表權。因為這樣的討論,穆斯林社群整體上越來越開放,並持續在進步,其他宗教社群也一樣。

我們必須討論宗教。只有當我們承認宗教有各種解讀的可能,我們才可以跟極端份子站在同樣的舞台,說:「你這麼解讀《可蘭經》,但你錯了,我要挑戰你的解讀。」如果我們不承認極端份子的行為有一部分是因為宗教,那人們包括信徒本身就很難討論宗教的本意,宗教也無法與時俱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