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團結,該不該同化?

我最近看到一則新聞,講瑞士一對穆斯林父母不給女兒上學校的游泳課。這對父母說,游泳課現場有男生,對他們來說不符合伊斯蘭教義。結果瑞士當局指控這對父母違反家長責任,下令罰款1400瑞郎(六千多令吉)。

家長很生氣,把瑞士政府告上歐洲人權法院。但今年較早,法院宣判瑞士當局決定沒錯,駁回了女孩家長的要求。

我想起另一起風波。瑞士當局曾經暫停一個穆斯林家庭的入籍審批程序,理由是這家人兩位男孩不肯跟女老師握手。握手在瑞士是基本禮貌,當局覺得這家人不積極融入瑞士社會,不配拿公民權。

很多人覺得強迫移民入鄉隨俗是歧視。但對瑞士政府來說,保障宗教自由比不上促進男女平等、增加移民語言能力等重要。不論種族信仰,學生應該一起參加活動,不可以因為家長信奉某些宗教就搞到孩子不合群。

瑞士人口有25%是外國人,是全球外國人比重最高的國家之一。不過,瑞士對移民入籍規定很嚴。申請人需要在瑞士生活12年以上、需要遵紀守法,日常生活要入鄉隨俗,鄰居對移民的入籍案還有份話事。今年初瑞士公投,決定讓第三代移民自動入籍,但一般移民申請護照還是很難。

瑞士這麼做有時有問題。判斷一位移民有沒有充分融入社會的標準很主觀。例如來自荷蘭的動物保護人士霍爾頓(Nancy Holten)反對給牛隻戴沈重的牛鈴,結果當地居民說她不尊重當地文化,投票否決她的入籍案。也有有移民少打招呼,鄰居覺得他們不合群,結果拿不到公民權。

既然有這般問題,為什麼瑞士政府要確保移民融入當地社會呢?井水不犯河水就好了啊。

問題不是移民的文化本身。瑞士人相信國家可以有各種文化,但需要有全民共享的價值觀。例如,瑞士沒要求穆斯林放棄宗教和全部文化。但穆斯林人口越來越多,如果移民不接受男女平權和世俗主義這些關鍵價值,遲早會有衝突。如果移民因為語言不通和信仰給社會排斥或找不到工作,那他們更可能走上歧途。

從這角度來看,多元文化社會是一項和平協議。雙方都需要付出,少數群體必須尊重和服從國家核心價值觀,來換取國家保護和尊重少數群體。

上述情況實在很難拿捏。規定移民入鄉隨俗會被視為歧視或搞文化滅絕。可是政府如果傳達錯誤訊息,讓人覺得針對某些族群,就可能間接承認或加強了一撮右派人士「某些文化很暴力所以需要同化移民」的種族主義主張。這需要小心處理。如果說是要維護國家價值觀,少數群體也需要對建立國家價值觀有熱誠和貢獻,那是比較妥當的信息。

近幾年中東戰亂造成難民潮,還有伊斯蘭恐怖主義盛行,人們想到反移民就想到穆斯林極端份子。加上一些穆斯林對生活環境要求高,甚至指望非信徒配合,常顯得不合群。

但我們別忘了,華人、猶太人、天主教徒、新教徒等都曾是(或還是)排外對象,例如印尼曾經排華。排外情緒自古已有,唐朝就有過漢人屠殺波斯商人。為什麼我們容易討厭移民?難道只是因為膚色不同,或諸教水火不容嗎?

心理學者海德特(Jonathan Haidt)在《為什麼民族主義打敗全球主義》一文中引用史坦拿(Karen Stenner)關於威權主義的理論。史坦拿發現,很多人平時不抗拒外來者,樂意包容其他種族。但當這些人覺得世界在變,覺得熟悉的一切陷入危機,他們的威權主義傾向就會「啟動」,變成民族或宗教份子。他們開始支持強人,支持強硬地移除威脅。很多本來開放的社會一瞬間就變得排外。

海德特說,如果移民人少,很少會跟當地人關係緊張。就算人多,如果原居民覺得移民積極融入當地文化,擁抱當地語文、價值觀和習俗,原居民不但不會抗拒移民,甚至覺得自己文化受人嚮往而自豪。他們會很歡迎移民成為自己人。

法國新總統馬克隆就懂得這道理,他去年演講時這麼說:

「我們需要以身作則,讓所有穆斯林公民因為自己是法國人所以驕傲。這驕傲一定要更甚於他們身為穆斯林的驕傲。」

馬克隆明白,國家必須有一個大於族群的身分,必須有值得全民自豪或願意奮鬥的東西。這可能是國家、文化、語言和歷史,可能是共同的價值觀。

當一個國家團結不到人民,那國家就將衰落。

愛國有黑暗面。政客常利用民族情緒,讓人民支持政府的邪惡行為。但我們需要屬於全民的歸屬感。在多元文化國家,當國家有各種大於國家的身分認同,如宗教和種族身分,這對團結是龐大挑戰。

說說大馬吧。2015年默迪卡民調顯示,60%馬來人優先認同自己是穆斯林,其次才是大馬人和馬來人。至於華人,我們雖然對自己作為「大馬人」的認同比馬來人強,但也有族群自豪,把華夏文化視為族魂。不同種族各講各的語文,各混各圈子,很少交流。

更糟的是,我們把其他種族看成對自己身分和價值觀的威脅。多數馬來人不是宗教狂熱份子,但他們成長在穆斯林社會多過在多元文化社會。近年我國政治刮反風,很多馬來人覺得其他文化在威脅自己熟悉的世界。所以他們支持伊斯蘭法,來保障穆斯林社會。華人也是那樣。我們害怕失去中華文化,嘗試用華教捍衛成長環境,把馬來社會日益嚴重的伊斯蘭化視為華人文化殺手。

在價值觀和理念上四分五裂的社會,大家本來都想井水不犯河水。但互不信任會促使每一個族群爭奪更多政治資源,踐踏其他群體來避免自身群體不受侵犯。

過去兩年歐美爆發排外情緒,紛紛閉門鎖國。多元文化政策理想崇高,但拔苗助長反而枯死幼苗。如今看來瑞士做法是有爭議,但有它的智慧。多元文化問題不在文化是否有分優劣,也不是某些族群帶來危險。而是各族缺乏交流和共同身分,搞到互不信任。

此文開頭我提到,瑞士規定穆斯林移民要向當地文化妥協,才能拿到公民權。我猜很多華人讀者第一反應是拍手叫好。

但用回同樣邏輯,我們華人、印度人等少數群體是不是應該放棄族群文化,講國語寫國文,全面擁抱馬來社會主導的主流文化?

少數服從多數,對吧?

我知道這想法讓人不舒服。我也不覺得施行單一文化政策、強逼全部族群同化是好主意。大馬立國已久,各族依然在文化宗教語文和身分認同上很大差異。父母用中文方言把我們教大,年輕時聽港臺音樂。我們很難短期內放棄華人文化。如果政府要抹殺族群身分,我們會反抗到底。

可是如果不同化所有群體,我們能合眾為一嗎?

我贊成德國學者替彼(Bassam Tibi)講的。他說,國家裡不同族群可以有各自的特徵,但必須支持作為社會基本核心概念的領頭文化。在西方國家,這些基本概念是民主、政教分離、啓蒙思想和公民社會。

我國領頭文化該不該包括這些?還是像巫統等馬來政黨所講,應該建立在主流群體的價值觀上,即馬來穆斯林文化?還是我國各族文化有些共同的東方價值,能成為大馬文化基石?這值得思考討論。

我覺得不管怎樣,因為多元文化諸教並存的國情,大馬的核心價值觀必須保護全部族群,和促進國民團結。它必須包括政教分離。我國不能像沙地阿拉伯,以單一宗教為國家價值觀的基礎。

我們可以有各種文化,但各種文化之間一定要對國家方向有共識。怎樣走到那步?我只知道這不會容易,需要大家付出。如果必須愛這片土地,那先要耕耘讓她可愛。我們身為少數群體需要國文流利,一定要把國家放在族群身分之上。這不只是為了以後,也是馬來西亞公民的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