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念之差

近日台北、加州發生了兩起震撼社會的血案。案情如此駭人,在於我們無法想像犯案動機,無法明白他們的立場。

然而,對於這些邪惡的事情,我們絕不能寬恕,但也該試著理解。絕不能因為有人犯下大錯,就認為他們本質上是壞人,沒犯錯的(我們)本質上都是好人。立刻把這些人描述、歸類成常人無法理解的異類,不止不負責任,也會讓我們失去防範這些悲劇重演的機會。

如果真要解決根本問題,就不該排除在同樣的機緣巧合下,我們都可能走偏。社會不能因某人的錯誤而自我感覺良好,製造怪物的體制我們每個人都有份。

在太平洋另一端,加州的喋血鎗案在推特上掀起一波女性告白“Yes All Women”行動,揭露女性們一直都面對、但社會又不以為然的各種潛在威脅。

我覺得這非常有意義。很多男性(包括我在內)都不覺得自己有歧視女性,「並非男人都那樣啊。」

然而就算理念上並非那樣,也可能不經意中犯下自以為合理?沒甚麼大不了,實際上麻木不仁的行為。如今回想,我個人絕對有犯下不少錯誤。

理念和行為總有一段距離,只有不斷檢討行為,才能在無盡的改善間中艱難地前進。

歧視、仇恨並不一定驚天動地、會招來千夫指,如NBA快艇隊老闆史特林或依布拉欣阿里。更可怕的是存在於制度中、每個人習慣而不以為然的事情,它們可以慢慢地侵蝕社會,也可能突然爆發。可憐的史特林,不過是可以讓我們忽視問題的廉價箭靶,因為我們覺得「我絕不會說那麼笨的話」。

但一般人都很多變,太容易隨波逐流。引述身邊人的話,像鄭捷那樣的人內心非常空,其實可能成為比任何人還要善良的人,卻幹下了那樣的事,是我們把他推到了邊緣。

何以仇恨如此平庸?我想是缺乏同理心,讓仇恨變得合理。我們仇恨一切我們不能感同身受的人,卻在過程中也走火入魔,鄭捷如此,我們也常會如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