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要多討論宗教的本意
近日“哈里發國”(IS)發佈了一段殘殺一名記者的影片片段。
不少人說,難相信會有人作出如此「毫無人性」的事情來,這麼殘暴的一個“政權”,怎麼好意思自稱穆斯林世界的代表呢?
但這些人絕對有本事利用宗教教條解釋自己的行為,不然的話就不會有這麼多追隨者。別忘了,不少宗教經典中絕對不乏一些如今看起來恐怖的教條,例如反同性戀、好戰、支持奴隸制、仇視其他宗教、渲染男尊女卑的教義。
而緬甸僧侶將宗教和種族主義掛勾、唆使佛教群眾迫害穆斯林這一有目共睹的狀況,印證了不管甚麼宗教都可以任有心人利用,藉此影響不多加思考的教徒。
極端分子往往都會斷章取義地引述經文,相信他們的人也不曾多問問自己,這些教條到底是為了甚麼?
這些人只見樹木,而不見樹林。
他們也不敢自問,不認為自己有資格詮釋這些教條。
我記得曾有一篇廣為流傳的報告,宣稱世界上最忠於伊斯蘭價值觀的國家是愛爾蘭、丹麥、盧森堡和紐西蘭,這些國家更充份地發揚了伊斯蘭教對人權、社會平等、公正等價值觀的重視。
報告作者是喬治華盛頓大學教授胡賽恩,他說:「如果任何國家顯示獨裁、腐敗、暴虐、不公、法律前不平等、人們發展的機會不平等、缺乏選擇(宗教等)的自由……那就可以初步斷定,這個國家不是(真正的)伊斯蘭社會。」
這個說法當然有待爭議,但我想足以說明為何我們要多理解宗教的本意,而非執著於教條。我想,這些教條都是因應當時(落後)的社會而產生,必須與時俱進。
舉例,如果你認為你的信仰提倡人人平等,就算兩千年前的教義未要求「徹底」解除奴隸制,你也有權挑戰任何聲稱解除奴隸制有違教義的人吧!
對抗極端思想的方式,並非確保每個人少些思考、多服從「政治正確」的權威,而是確保人人都有機會針對宗教、學說等表達意見和詮釋,讓每一個人敢於思考,正視遵守這些教條的個人及宗教理由,而非習慣服從思想權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