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ust another rakya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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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朋友WY上傳一張照片到WhatsApp群組,照片顯示一張紙,紙上印著一篇文章。

文章說:「最遠的距離不是天涯海角,而是我在你身邊,你在玩手機⋯⋯」

「嚴重的低頭族可以玩物喪志、失魂落魄,猶如行屍走肉。約他們聚會,人在現場靈魂卻在手機裡,只剩下空洞的軀殼。這些入魔的低頭族,讓朋友難免失落孤單。」

哈哈哈!作者寫得好煽情,不知WY分享是什麼意思?

原來是有一位老uncle同事看不慣時下年輕人,特地把文章打印出來,给WY看。真是誇張,老人家還特地用螢光筆強調一些段落。我看了想,這麼不尊重別人、倚老賣老的老人家會有朋友嗎?

我很邪惡但百分百真心誠意地回應WY:「如果他身邊的人都在玩手機,那是因為大家都不想跟他講話。」就好像朋友G看了文章後講的,人們「至少看手機會道歉一下說不好意思,我回一回這個信息」。我和朋友聚會時,我們都不看手機,這是基本禮貌。哪裡有人像那老uncle分享的文章講的那麼誇張?WY也不會那樣,每月聚會他都很多話。

這讓我想起一件陳年舊事。

以前讀小學、中學時,學校規定學生剪二號頭。所以,父母會定時帶我去一家老式華人理髮店。因為只是剪個光頭,除了第一次剪時抗議了一陣子,後來也成了日常一部分。

後來到了中四,我們不用剪二號頭了。我留長頭髮後,興奮地去同一家理髮店,要老闆剪一頭(那時覺得)比較有型的髮型。剪完後,我快哭了,幾乎不想上學。頭髮剪得很老土很難看,跟我要的完全不同。

理髮師不理會我的一臉錯愕,得意洋洋地說:現在年輕人都盲目追求潮流,這樣踏實的髮型才好。

可以想像,我之後沒去那邊剪頭髮了。大學時去比較新潮的hair studio剪,後來出來做工了,為了容易打理和省錢,我都去印度店剪二號頭。那些印度店乾淨衛生,速度快態度好,不像上述華人店那樣老舊。而且老實說,同樣是二號頭,但剪得比較好看。

很多年後,有一次陪家人到小時去的那家店剪頭髮。

這時那家理髮店很冷清。理髮師白髮蒼蒼,一面幫我們理髮,一面抱怨現在通街都是不專業的Hair Studio,只剪那些普通學徒都會剪的髮型。他生氣地說,年輕人只剪不三不四的髮型,搞到他們這些有真功夫的傳統理髮師沒有生意。

身邊長輩點頭稱是,我卻想:現在人們就是覺得你們口中不三不四的髮型好看,有什麼問題?你們一直說自己剪頭髮比較用心專業,可是⋯⋯

我看看自己頭上那跟十幾年前一樣難看的髮型。嗯,再也不會回來了。

世界上很多人像上述老uncle和理髮師那樣。我見過很多商家抱怨消費者不感恩,卻沒想想自己賣的東西好不好,也沒想過成功吸引消費者的東西那裡做得好,滿足了什麼需求。

他們也會想原因,但思考出來的結論就是怪消費者低俗、不理智、盲目跟風、要求多多、不珍惜別人辛苦換來的果實。他們也不忘痛罵現代文化,說如果讓每個人都愛上傳統文化,消費者自然會明智選擇。消費者總有一天會倒楣,然後心甘情願回到他們身邊。

但他們一面這樣對自己說,一面有意無意地開始把東西做得低俗,以為那樣能挽回人心。於是消費者更反感,想不通為何一個老字號要作賤自己。因為對大眾先入為主,這些商家永遠不懂新一代的需求,不承認競爭者哪裡做對了,也無法在對的地方與時俱進。

這種情況不只是商界才有。政客也常拿出感恩論,罵選民不知足。發表這樣的言論有政治理由,但我想也是出於人性 —— 我們常把症狀看成問題的源頭。如果某人總是覺得其他人都對她一個人不好,也許問題出在她身上。但,我們寧可相信人們的選擇是因為無知和喜新厭舊。

所以,賣椰漿飯的阿姨看到對面西餐廳生意興隆,自己卻沒顧客,就咬定是人們唾棄本地美食。為了糾正公眾態度,她到處派宣傳本地食物之美的傳單,在檔口貼上遊客吃義大利麵後中毒的新聞剪報。可是這一切無效,於是她採取自以為是的讓步,發明義大利風味椰漿飯討好客戶。問題是她廚藝普通,煮西餐也沒有人吃。人們沒有捨棄椰漿飯,純粹是哪裡好吃就去哪裡。

對曾經在高處的人來說,自由意識和選擇權很可怕,人們會選他們真正想要的東西。時代改變了,商家和政客突然發現,人們一直以來只是沒得選。當壟斷已經破碎,就算是一百年來揮灑血汗才打響的品牌,如果今天不用心把東西做得比別人更好,那人們也沒有義務去體諒他們的努力。經得起時間考驗的品牌都清楚,把東西用心做好才是王道。

今天我要評論兩件事情,一個是砂州選舉,一個是臉書。

砂州選舉後,我聽到很多西馬人講東馬選民無知,因為他們把票投給國陣。

自從大馬人政治覺醒,尤其是網上媒體興起後,每次國陣勝選,我們都怪罪鄉下馬來人和東馬人(要嘛就是外勞)。我們說他們太容易受騙,一旦接受了「正確」資訊,他們就會醒覺,發現自己很蠢,然後站在我們這一邊。

的確,他們接受的資訊和我們不一樣。大馬媒體生態怎樣,大家都懂。但他們不是無知,他們也有關心的課題,懂得思考自身利益。他們意見和我們不合,不代表他們很天真很好騙,也不是只有我們知道真相。

事實上,很多事情沒有真相,只有各種角度。政客很會利用這些角度,讓支持者覺得他「懂」他們的心聲。如果我們要他們和我們站在一起,就應該像政客一樣站在他們的角度思考。然後找出雙方共同點,想想什麼地方可以妥協。

如果要某人和我們一起奮鬥,我們沒理由蠢到跟他講:「你知道嗎,你很無知很好騙。來,讓我指點迷津。」這樣的口氣不可能說服任何人,不被人打就很好了。偏偏西馬人和希望聯盟對砂勞越人的態度就是這樣。結果西馬人自我感覺良好,殊不知東馬人覺得我們很傲慢,心想:反對黨和他們的支持者是狗眼看人低的菁英主義者。

世界上很少無知的人,但人們對一件事情的瞭解過程不同(我想到的、絕對政治正確的字眼是 differently informed)。這是因為我們背景不同、地位不同、在乎的事情不同、接受的資訊不同、所處在的社會不同、生活方式不同,命運也不同。

當然,不一定每個人的理解都值得我們採納。例如那些極端、充滿仇恨的言論,我可以理解,但我必須反對。不同的決定可能帶來迴然不同的後果,我們應該提出自己的論點,讓對方看到不一樣的角度。但就算公說公有理、婆說婆有理都好,我們都不該說對方是無知的。

(我承認自己常犯下這個錯誤,包括在這專欄。大家都在一直學習,共勉之。)



另一則不完全無關的新聞是,有媒體揭發臉書人為編輯「熱門話題」(Trending News)名單,審查過濾政治保守的文章,同時將內容管理員認為重要的新聞放入熱門新聞欄目。

毫不意外地,美國保守人士隨即跳出來批評臉書偏頗。他們說,因為美國的主流媒體有左傾立場,保守派的言論一直遭到打壓,現在連臉書也要過濾他們的言論。所謂言論自由呢?所謂媒體自由呢?這根本就是左派在控制輿論嘛。

但如果我們看看其他新聞,就會發現保守派的受害者論述很好笑。例如,一天到晚宣稱「左派菁英控制了主流媒體」、被視為保守派媒體之首的福斯新聞頻道(Fox News)2016年3月30日報道,福斯新聞頻道是美國最受歡迎的有線新聞頻道。

更諷刺的是,此時此刻,特朗普正是利用臉書等社交媒體造勢得宜,讓美國那些不滿共和黨的保守派有了發聲平台,粉碎了共和黨溫和派元老掌權的局面。二十年前,媒體一定不會給特朗普那樣的人太多發言平台,而今天就算福斯新聞頻道也對他的駭人言論有所保留。共和黨元老更不會讓特朗普有多少公開的發言機會。

今天,臉書讓特朗普那樣的人有了聽眾。美國政治評論員卡爾(Nicholas Carr)說,在社交媒體時代,候選人不再靠溫和可靠的聲音,也不必再靠舉止風度,靠的是能吸引點閱擴散的駭人言論。就算各家媒體不報導,候選人的言論也會通過臉書無限放大,直到怕輸的主流媒體不得不跟著報導。特朗普是社交媒體時代的產物,是社交媒體讓美國右派進一步右傾。面對這局面,那些一天到晚說「左派控制了輿論」的右翼人士又有什麼話可以說呢?

事實上,科技評論者紛紛指出,臉書的Trending News只是個躲在角落、幾乎沒有人注意到和使用的功能,大部分人只通過Newsfeed(也就是我們打開臉書第一頁看到那排朋友的狀態)跟進新聞。而Newsfeed上看到的新聞絕對不客觀。

Newsfeed空間有限,會根據用戶經常閱讀的文章來過濾內容,優先出現的內容當然是用戶最常讀的東西(通常是和自己立場相近的內容)。同時,社會學家鮑曼講過,臉書上多數人「把自己鎖進同溫層裡」,只和立場相近的人交流。於是我們越來越確信自己立場正確,而且還會有「每個人都跟我一樣想法」的錯覺。不得不提,我想這也是大馬(特別是西馬)華社在政治形勢判斷上一錯再錯的主因之一。

必須說,我不覺得這些問題是有了臉書後才存在。在臉書出現前,人們活在小小社區裡,很少接觸外面的世界。我們讀報紙時,也都讀立場和自己相近的報紙,除非沒有選擇。例如英國保守派會讀《每日郵報》,左派會讀《衛報》。臉書給了我們機會去擴展視野,包括去和各種不一樣的人對話,但人們不喜歡聽見和自己不一樣的聲音。

我自己在報館做過工,明白臉書團隊的做法。我篩選新聞時一再提醒自己要中立客觀。但如那篇揭發臉書「不中立」的報道中,一名臉書前僱員所說:「這(篩選新聞)一定有偏見啊⋯⋯若新聞來源是俄羅斯或是哪個保守派新聞站,我們會找比較中立不偏頗的媒體取代。」對於什麼是真什麼假、什麼有新聞價值,我心中有把屬於自己的尺。

假設有宗教司說「全球氣候轉變是神的旨意,不是人為」,鑑於新聞版面有限,我睬他都傻。但如果科學家發布全球氣候轉變的報告,我可能會選那個新聞。我相信可以被驗證的研究,不相信那些毫無理據的言論,所以這對我來說是客觀的判斷。

但這時保守人士就打電話來新聞室了,說經文上寫的東西難道不客觀?至少應該雙方意見放在一起啊⋯⋯可是先生女士,版面有限喔。假設我看到那個宗教司的新聞,那時肯定還有一百則重要新聞在排隊呢。所以說啊,唉,我蠻同情編輯和記者的。

由此可見,世界上沒有所謂的中立。你的中立對我來說過於保守,我的客觀對你來說過於政治正確。於是我們回到了「天下沒有人無知」的概念。當每個人的中立客觀、每個人判斷「真相」的標準這麼不同,我們還有資格說自己覺醒、說別人無知嗎?

最近聽了作家安德魯‧所羅門的《愛,本無條件》這段演講,覺得很慶幸。在資訊時代,大部分人都能上網,認識志同道合或有共同處境的人。人們的社交圈子不再侷限於家庭和鄰居組成的傳統部落,我們可以認識和我們一樣的人。

例如,多虧臉書和各式各樣的協會,我們很容易找到有共同愛好的陌生人。喜歡養狗的朋友可以通過網絡分享知識和舉辦活動。熱心於公益的人可以找到來自世界各地的同伴,並一起合作讓世界更美好。

但比起上述例子,更有意義的是,全球化讓弱勢群體可以聚集在一起,互相交流和取暖。同性戀者可以輕易找到其他同性戀者,自閉兒可以找到其他自閉兒,女人可以上女人的論壇討論女性權益。這些群體如今已經不分國界、宗教和族群,但群體裡的人們都有著共同語言。

身為同性戀者的所羅門說,同性戀者或聾人的父母大多數是「正常」人,卻有了看似與眾不同的孩子。這點讓他發現,人們其實有兩種身分。

一種是垂直身分,從父母到子女世代相傳,像是種族、國籍,有時也包括宗教,這些都是父母及子女共同擁有的。在一個社會裡,這種身分經常被認為是「正常」。

另一種身分所羅門稱之為「平行身分」。這種身分是一個人父母所沒有的,必須在同輩之間察覺到這種身分才能認同。所羅門說,人們經常想要「治癒」這樣的身分,例如當一個小孩是同性戀或聾啞人士,他的父母都會憂心忡忡,覺得怎麼辦,這孩子有病。

但所羅門發現,以聾人為例,他們有自己的俱樂部,有自己的戲劇、詩歌和美國小姐大賽。事實上對聾人來說,那個「不一樣」的世界才是他們的日常。「當我越來越深入聾人的世界,我開始確信聾是一種文化⋯⋯對聾人來說,聾文化的價值不亞於拉美裔文化、同志文化或猶太文化,也許甚至和美國文化一樣正當。」

這種圈子的存在顯示了我們的社會在進步。在過去的社會,人們只能屈服於傳統部落裡的主流思想。如果你出生在一個崇拜武力的社會,你不得不認同暴力的價值觀,否則你就是有問題,要麼被「治療」,要麼等著被消滅。

很多人依然覺得,沒有平行身分認同、只有垂直身分認同的傳統社會比現代社會團結和諧。一些保守人士甚至嚮往這種社會,當然是以他們的文化為唯一的主流。但我們不可以忘了,以前的社會分成很多互不相容、互相攻擊的部落。例如你出生在A國,你就必須仇恨B國、贊成攻打它。作為A國的成員,你必須是個異性戀者,必須支持死刑,必須信仰某個宗教。

在那樣的社會,我們不只不能選擇自己的父母,還不能選擇自己的信仰、生活方式、性取向或政治立場。但一個同性戀者就算假裝自己是異性戀者,她還是會痛苦和掙扎。一個人或許不認同A國的好戰立場,但他依然被迫上戰場。如果他們敢違抗社會,會被視為必需處理掉的叛徒。他們被迫一輩子戴著「正常」的面具。

這樣的社會能和諧嗎?表面上或許可以,但這樣的社會無法持久,遲早會有矛盾。

相比之下,在一個允許人們選擇自己是誰的社會,我們真的能選擇和自己一樣的人在一起,並發現在他們的小世界裡,自己其實也很正常。我們能一起討論自己面對的挑戰,並互相幫助。這樣的社會表面上很亂很不團結。互聯網並沒有讓人們變得客觀,大家都在小圈子裡子自講自爽,不去了解想法不一樣的人。但你能說我們沒有進步嗎?

以前,很多人都必須隱藏自己是誰。志同道合卻有違主流的人根本不能互相交流,他們也不能發聲。今天我們再也不能無視社會多元的本質。就算不完全互相理解都好,我們都被迫承認他們存在,他們就在我們身邊。我們發現他們不是有病,並有著跟我們一樣平凡的日常。

不久前,八字輩作者L和文壇前輩H高調爭論。身為局外的旁觀者,我沒興趣靠邊站。但L針對文學的一些說法,我有一點意見。

L在反駁H的文章中說:「健康的文學環境,應有廣大的通俗文學,很不錯的中品,然後才有少數精華的上品。」他批評大馬作者群:「人人都想當上品,只在意同溫層的人的評價,對純文學以外的出版品充斥不屑。」

我對L的形容有點敏感。什麼是上品?純文學就是上品?我想作品只有寫得好不好,能不能引起共鳴吧?

中國四大名著算純文學嗎?《三國演義》、《水滸傳》、《西遊記》和《紅樓夢》在當代都是通俗小說,金庸的武俠小說三十年前也是。文學價值是後人定義的,如果大家都想著文學必須長一個樣子,那也難怪很多大馬年輕作者無病呻吟,寫一大堆有「文學」模樣卻內容空洞的東西。

我不是說內容就是一切,文字也有它的美。但我想到一些人,當一個人行為粗俗,會罵他沒文化。可是文化不過是一群人的生活方式。大家都有文化,除非那人從小沒接觸社會。只是在一些人眼裡,文化有分貴賤,例如聽古箏、下中國棋和穿旗袍是上等文化,聽韓曲、玩手機和穿牛仔褲是下等文化。

問題是,究竟前者還是後者比較貼近一般人的生活方式呢?哪一個才是活生生、有血有肉並持續在發展的文化?當文化和文學變成空洞、表面的東西,而非和我們生活息息相關的事情,那也難怪人們會把文化和文學看成清高族的消遣品了。

大馬人很少看書。可是大馬華社普遍相信,一個人只要接觸了文學,就自動高人一等。這種「閱讀貴族」的姿態讓很多人更抗拒文學,覺得那是清高傲慢的東西。至於有多餘零錢可以買書的我們,都想盡辦法裝出書香來。我們為了讀書而讀書,而不是為了得到知識。

我們覺得應該接觸文學,但又不想讀那些艱澀難懂的「純」文學。為了迎合這種心態,大馬某些中文書局對文學的定義十分寬鬆,繪本、網絡小說和電台DJ的散文集通通歸類為「文學」。結果「接觸」了文學的我們自我感覺良好,書店也順便賣出一堆書香薰陶過的劣質文具,皆大歡喜。

我沒看不起繪本、網絡小說或散文集,它們都可以很優秀。我更不想定義文學。但書本就書本,硬硬要把它標榜成文學有點那個。打個比喻,我不覺得開車要開Lexus,開Toyota就很好了,都是車而已。可是很多司機把Toyota車子的標誌換成Lexus的。何必呢?愛面子而已。

回到L對大馬文學環境的擔憂,我想朋友P說得最好:多麼不喜欢读书的人,都一定有一样他喜欢研究的,例如她弟弟,就喜欢买外星、太空的书,「你说没有用,我不觉得咯。」對啊,如果能從中得到樂趣或知識,那「非文學」的讀物有什麼不好?

以我為例,我很少讀所謂文學,反而愛讀一些能增廣知識的書籍,例如目前在讀 William Bernstein的《投資的四大支柱》,一聽就是銅臭味,一點都不文學。而且還是用手機來讀電子書版本,完全沒有書香氣。除此以外,我也愛讀關於科學、歷史或心理學的書本,例如平克的《人性中的善良天使》,我想它對我的啟發不亞於雨果的《悲慘世界》。身為畫者,我也欣賞別人的繪本,例如龔萬輝的《比寂寞更輕》,甚至井上雄彥在《浪人劍客》中的畫風我也很愛。因為讀書時根本沒在乎是不是文學,我學會了很多有用和沒用的東西,因此更注意到並珍惜周圍的小細節,並為活著感到高興。

那些我們奉為文學的作品有它們的意義。如果作品能激發起情感,如同情、憤怒或體諒,並鼓勵人們行動,那它很偉大。如果作品能紀錄一個時代,讓人看清它的面貌,那它確實價值無量。但,如果一個家庭主婦從食譜中學會新菜式,如果某青年讀勵志書後有了上進心,那對他們來說,這些書的意義不小於一本詩集。何況,就算只讀沒營養的東西,做人辛苦,娛樂一下自己也沒什麼不好。

書本和互聯網一樣,只是資訊和內容的容器。我讀過很多爛書,也讀過很多讓我受益良多的網路文章。書本唯一的好處是眼睛不會那麼累,還有拿著實體書時,大家會看到你不是玩手機而面露讚嘆之情。因此,當有人說成讀書本就有一股特別的清香、看網絡文章就是不愛思考之類的,我都會覺得他們的裝腔作勢可笑至極。
 什麼是文學?文學即是以語言為媒介的藝術。《生命中不能承受之輕》是文學,五月天的歌詞是文學,《格雷的五十道陰影》也是,就算未必經得起時間考驗都好,它們都反映了人性,都是藝術。在外國,莎士比亞和 Arthur Conan Doyle 的作品都屬於經典(classics),兩者之間很不同,也沒有一個可以辨識的「文學性質」—— 前者是寫舞台劇劇本,後者寫偵探小說,前者善用浮誇修飾,後者文筆通俗。但他們的作品都經過時間洗禮,幾百年來受歡迎。

大馬華社這麼崇拜文學,其實在外國人眼裡很搞笑。我和老外聊天後發現,他們那裡人人帶書,等車或休息時就拿出來讀。但他們從不搞什麼賣茶葉蛋、香皂和鑰匙圈的文藝活動。文藝?What‘s that?對他們來說,書本是生活中像糧食一樣的東西,不會讓人高尚。反而是不讀書的大馬人最愛裝腔作勢,把文學當成一種可以炫耀的消遣品,滿口文化卻不懂文化。這跟土豪有什麼不同?我們就是文化上的土豪嘛。

這篇文章本該由一個女記者朋友寫。但她說算了,大馬社會這麼保守,肯定不合編輯口味。我覺得蠻可惜的,決定自己來挑戰底線。

我不知那朋友會怎樣寫這個題材(她看法和我差不多)。身為男子,我不是為女性代言。但我可以拋磚引玉,鼓勵更多女子在這個平台討論自己的身體。

(我必須鄭重聲明,本文純屬個人意見。本報出於擁護言論自由而選擇刊登,僅此而已。)

什麼是女性性自主?就是讓女人能夠在情慾方面做為自己做主,追尋自己所要的、堅持自己所不要的。

和很多人以為的不一樣,性自主不是「隨便」。台灣女性學學會的孫芳苓寫道,它的前提是「平等與平權,尊重自己也尊重他人,以自己的自由意志行使身體自主權,並在深思熟慮之後為自己的行為後果負責」。我想她說得非常明白。

討論這件事情前,我們要搞清楚在反對的現況。

假設某男和某女發生一夜情。

第二天,男子會很驕傲地告訴朋友,他們會恭喜他賺到了。他的父母最多是提醒兒子,搞大對方肚子要負責任,下次帶套。他們不會覺得兒子吃虧。

那女子呢?我猜她不敢講出去。

她家長知道的話,一定會罵她不正經。朋友都會覺得她吃虧,怎麼那麼隨便「給」了人家,就算是女子自己想要的。

可怕的是,就算上述男女深愛著對方,你情我願下發生了關係,朋友和家人的意見也不會有什麼兩樣。朋友依然會講男方賺到了,女方太隨便吃虧了,家長的態度應該也和之前的例子一樣。

畢竟在保守社會,女生不能有自己的情慾,不能為了自己而享受。《呼喚台灣新女性》作者何春蕤寫道,女人無權主動選擇並享受各種性愉悅,只能在惡劣騷擾的性文化中苟且存活,「謹守說『不』的權利」。她只能確保未來的丈夫能使用未經拆封的貨品,一旦偷嚐禁果,她就成為二手貨。

這種女人在性方面總是吃虧的想法,常見的一種體現就是強姦。在很多傳統社會,女人的肉體成為男人解決恩怨的管道。例如A家族得罪了B家族,B家族派人強姦A家族的女人,奪走B家族的尊嚴。例如戰爭中的大規模強姦。男人總是征服者,女人的身體是征服的對象。

但你情我願的性愛不應該只是男人從女人身上「得到」什麼,而是雙方同時滿足自己和對方。女人不該抱著成全的心態。何春蕤說,性不該是男人得利、女人吃虧的事,要爭取兩性平等,就得打破這種賺賠邏輯,讓女人成為「性的強者、情慾的贏家」。

時代在變。今天越來越多女子勇敢地為自己打算,包括上學、為事業打拼、和喜歡的男子約會、穿想穿的衣服、遲婚、不生孩子等。這讓她們站在保守社會的對立面。

很遺憾的是,她們時常因此遭到傷害。例如在印度,這些女子違抗傳統的行為變成了一些人合理化強姦的理由。傳統社會說,這些女子不安份守己,理應被懲罰。

在中國,不趁年輕嫁人、為事業打拼的女子被羞辱為「剩女」。如果那些女子不趕緊嫁人,不只會被父母強迫和她們不喜歡的男人相親,還對不起人口多達半億的中國單身男性。女人不只不能說「我要」,更沒權說「我不要」。

因此所謂的女性性自主,不是所謂的女人「更加隨便」,恰恰相反。它意味著女人能為自己的感情和身體做主,包括去追求喜歡的人。她可以為了自己而享受性愛,而不是討好男人。而男人必須尊重女人說「不」的權利,包括不施壓、不騷擾和不強姦。

可是,每當我們說要給女子自己選擇並承擔後果的權利,大家長都會站出來反對:她不成熟,不會保護自己,我們怕她被人用了啊!在他們眼裡,女子犯錯了就永遠抬不起頭,應該終身羞恥,而不是進步成長。於是,很多女子沒有多少交往經驗就履行結婚的使命,成為家暴或失敗婚姻的受害者。女孩學不到保護自己的知識,例如如何避孕和如何向男人說「不」。

我必須再三強調,提倡女性性自主並非鼓勵人們胡搞。任何人都不該破壞別人的婚姻或傷天害理。但情侶之間要怎樣相處,是他們的事情。自主不是縱慾,而是承認每個人都有選擇權,並為自己的行為負責。她們有權不隨便發生性關係、和真心相愛的人白頭偕老,也有權去追求自己喜歡的男子,和去享受性愛。

我欣賞實現柏拉圖式愛情的戀人,我想雙方控制情慾是一種互相尊重的表現。但我們應該尊重他人的選擇,清楚每個人情況不同,不該用同一套道德觀念綑綁。

傳統社會想控制一切,包括女人和誰做愛——不能是骯髒的他們,只可以是我們的人。男人都希望女伴不曾受人染指,身心由始至終只屬於他一個人。但這要求不合理。人人都有過去,並因此成為更好的人,重要的是兩個人現在選擇了相愛。

畢竟,只有女人能決定如何使用自己的身體。她不是任人採摘的花,而是自由走動、懂得保護自己的動物。她的身體不是男人或社會的財產,擁有「純潔」的女體更不是男人天賦的權利。如果一個女子因為曾經和當時真心相愛的人上床而遭人嫌棄,那是男人的問題。如果她曾經被人強暴而找不到伴侶,那更是男人的問題。

我知道很多男人會說我背叛。也會有很多女人罵我多管閒事。但我想男人一樣需要改變思維。每個人都可以提倡人人平等,這訴求不限於男女平等。只要不傷害人,每個人都應該可以爭取自己的幸福。

我小時很喜歡恐龍,所以畫了很多。畫中幾乎都是肉食恐龍對著草食恐龍張牙舞爪,準備把它吃掉。小男孩都喜歡暴力場面。

我想是《侏羅紀公園》讓我開始對恐龍感興趣。

第一集推出時我才兩歲。那之前,人們印象中的恐龍都笨重遲緩,無法適應新環境而滅絕。但《侏1》中,恐龍是機智、行動敏捷的動物,推翻了人們對恐龍的認識。這符合當時的科學發現,即恐龍是活躍的溫血動物,而非行動緩慢的冷血動物。

後來,科學家發現了更多,把《侏1》中的恐龍形象也完全推翻了。過去二十年來越來越多出土的化石顯示,很多恐龍身上有羽毛,外貌和行為上和現代鳥類沒有太大差別。

至於小時常讀到的始祖鳥,它只是一種很普通的恐龍,不是恐龍與鳥類之間的過渡品種。嚴格來說,鳥類和恐龍沒有真正的區別,前者只是剛好生存下來的恐龍品種。以迅猛龍(_Velociraptor_)為例,《侏羅紀公園》裡牠們是行動迅速、腳上有一枚巨大爪子的猛獸。但新化石顯示,它們不只有羽毛,還有協助跳躍和跑步的翅膀,幼兒很可能會飛。迅猛龍外貌上跟普通小鳥一樣,甚至有科學家認為它屬於鳥類。

更好玩的是,2012年,考古學家發現暴龍(_Tyrannosaurus_)近親「華麗羽暴龍」(_Yutyrannus huali_)的化石,它身長11.5米,大小和暴龍相近。化石顯示它身上覆蓋著羽毛,由於羽暴龍是暴龍的近親,暴龍幾乎肯定也有羽毛,除非有新出土的化石推翻這點。大家熟悉的恐龍王可能長得像隻大鳥!

毫不意外地,很多人拒絕接受恐龍有羽毛的事實,因為有羽毛的恐龍「不夠可怕」。如果要知道恐龍大概長什麼樣子,讀者不妨上網找找畫家John Conway的美術作品。是的,一點都不可怕,甚至有點像⋯⋯正常的生物。人們不想承認恐龍只是普通的動物。

但大自然不在乎人類的審美觀。獅子、老虎和狗熊都是猛獸,可是平時都把尖銳的牙齒和爪子隱藏起來——獠牙是用來吃東西的,不是用來嚇唬人類的。可愛的狗狗也長有一口尖銳的獠牙,只是我們很少看到。人類每年都吃掉76億隻我們稱為「雞」的恐龍後代,但我們並沒有長得凶神惡煞。倉鼠很可愛,但性格殘暴。而可愛的貓咪經常被稱為「最接近完美」的獵食動物。

你看看電影中的恐龍,牠們幾乎都在張牙舞爪,打開血盆大口吼叫。這個畫面有違科學常識。看過貓抓老鼠嗎?貓咪會靜悄悄的,免得把獵物嚇跑。肉食動物獵食時很少會發出聲音,但對好萊塢導演來說,這樣太沒戲劇性了。

更何況,爬行動物的聲帶和哺乳類不同,發出聲音時不需要開嘴巴。(YouTube上可以找到短吻鱷嘶叫的錄像,蠻有趣的。)我們還無法推斷恐龍是否也是一樣。暴龍到底是像獅子一樣吼叫?還是只能像眼睛蛇那樣嘶叫?甚至像母雞那樣咯咯叫?我們還不知道。但這總比電影中一天到晚吼叫的怪獸有趣多了:說不定牠們會唱歌吸引配偶呢。

說了這麼多,重點是:很多事實一早就擺在眼前,只是人們假裝看不到,選擇相信他們想要相信的。除了恐龍,還有很多其他事情都是那樣⋯⋯

我們不在乎科學,只在乎故事和畫面。我們需要可以滿足想像的怪獸,而非平凡真實、有血有肉的動物,正如我們需要想像偉人、想像沒人性的恐怖份子一樣(關於偉人和恐怖份子日常裡的平凡瑣碎、偉人性格和生活上的缺陷,我以後會寫)。恐龍的形象1992年就已經定型,因為《侏1》中的暴龍和迅猛龍是太危險、太完美的怪物了,而人們需要的正是怪物。

於是,為了迎合觀眾口味,去年推出的《侏羅紀世界》無視過去23年來堆積如山的科學發現,電影中恐龍身上沒有一根羽毛。沒辦法,也許觀眾情願被愚弄。《侏羅紀世界》只是一部娛樂大眾的商業電影,無須太認真,就算它讓大眾的科學認知倒退了整整二十多年都好。

但電影很少提醒我們,恐龍活著時和大部分動物一樣,大多時候都在休息、睡覺、散步、喝水、尋找配偶、玩耍、照顧幼兒之類的,做各種沉悶而有必要的事情,沒理由花太多精力對著鏡頭吼叫或互相殘殺。牠們不是怪獸,是普通不過的動物,過著和一般動物沒什麼兩樣的生活。而這種平凡無奇正是我們不願意相信的。

週二收到朋友通知,她說,上百位德士司機不滿優步(Uber)和Grabcar等手機召車服務影響德士營業服務,在武吉免登示威,要政府禁止這些服務。

看來大馬德士業的公關真的很爛。事情搞到沸沸揚揚,但沒人同情這些德士司機,對他們的印象反而更差。

眾所週知,大馬德士司機的服務很不好。司機常拒絕載客、不跳錶和漫天開價,而且車子常常破舊不堪或很骯髒。我們都有糟糕的經驗,我和朋友都中過招。

從消費者的角度來看,有更多選擇當然好,何況是更便宜服務更好的選擇。既然是我們出錢,我們當然要選好的,服務差的不改變就該淘汰。我們相信,優步和Grabcar是體貼消費者的英雄,德士司機都是該死的壞人。

但事實上,很多司機都是迫不得已的可憐蟲。陸路公共交通委員會(SPAD)2013年的德士轉型計畫報告說,德士司機需要一個月29天每天工作12小時,才可以賺到三千塊。他們每月需要繳付千多塊租借執照,再砸兩百五左右修車。由於大馬德士供過於求,競爭很激烈,老實的司機很難生存。試想想如果有老婆孩子要養,那是怎樣的生活。

我們很多人的日子都比較好過,卻也不見得是聖人。我們骨子裡都是自私鬼。如果面臨同樣情況,操守上未必會比這些德士司機好。

回到德士司機的訴求。群體利益往往不只和大眾利益有衝突,有時也會破壞自己的長遠利益。例如有時有漁夫示威,抗議政府禁止捉小魚,讓他們賺不到錢。漁夫都很辛苦,賺的錢不夠糊口養家。但捉小魚不只破壞生態平衡,害我們以後吃不到魚,也會直接損害漁民本身的長遠利益。同樣的,如果不趁早給病入膏肓的德士業開刀,反而去控告鄰居做生意不道德,那德士業不就是等死嗎。

畢竟,德士司機自己也是受害者。如私立大學講師龍耀福週四在本報專欄提到,因為政府的保護政策,大部份上路的德士執照都屬於不知名的幾家公司所擁有。德士司機每個月被迫從薪水中抽出一筆錢,租借這些公司的執照。我就不重複為何搞到這樣了,大家可以去讀龍老師的文章。

我覺得,政府不應該禁止優步等服務。競爭是好事,政府不應該讓保護主義損害到消費者的利益。但政府需要確保競爭公平,一視同仁地管制,包括規定優步和Grabcar司機向當局註冊、定期接受檢查等。這會讓優步和Grabcar更難降低成本,也會間接影響消費者,但沒有任何一方可以凌駕於法律上。

消費者必須明白,優步和Grabcar需要適度管制,才能公平競爭。以優步為例,該公司在國際上處於巨額虧損的狀態,單單2014年就虧了2.37億美元。同時,優步累計了超過90億美元融資。他們不肯透露在馬的營業情況,但業內人士都相信(優步在BFM電台訪問中亦已默認),優步在大馬嚴重虧錢,只是為了搶佔市佔率,不惜用投資者的錢去補貼,支付司機的薪水。這可以持續多久?我們不知道,但不可能是永遠。

天下沒有白吃的午餐。公司的存在目的是賺錢,而投資者沒理由一直為我們的便利買單。我們有一天還是會付出合理的代價。到最後,市場是無情的裁判,對企業是如此,對消費者也是一樣。

為了迅速達到 too big to ban (大得無法被禁止)的目標,優步在海外祭出了各種骯髒手段,打擊Lyft等提供同樣服務的競爭者。前年CNN報道曾宣稱,優步雇員經常針對Lyft惡意下單並取消服務,以干擾Lyft的服務。商家之間激烈競爭很正常,但這種打擊競爭者的手法明顯不道德。

因此,公平競爭很重要。除了確保優步和德士業站在同樣的起跑點,政府也必須確保優步和Grabcar等同類服務之間的競爭公平。雖然優步的壟斷企圖很明顯,但它在一些市場已經遇上激烈競爭,這是好事。

例如,面對「中國版優步」滴滴出行的挑戰,優步至今還難以打進中國市場。而且,滴滴出行、舊金山的Lyft、大馬的Grabcar和印度的Ola去年年底宣佈打通產品,為國際旅客提供無縫出行服務。如果滴滴出行和Grabcar等能做得比優步更好,那消費者自然會去評估他們的選擇。

至於本地的德士業,我們沒理由要求消費者掏錢包保護一個腐爛不堪的體制。總有一天,市場會強迫本地的德士業改革,讓他們成為有實力的競爭者。但我們必須明白德士司機的處境。我們不該包容害群之馬,可是貧困會讓任何人不擇手段。這不單單是個人或一群人的問題,因為如果體制不好,每個人都會成為問題的一部份。

我搭火車上下班時,喜歡偷看其他乘客手機上的內容。

對一些老人家來說,不管你用手機做什麼,都一樣是「玩手機」。當車上70%的乘客都專心「玩」手機(其他30%在睡覺),我們難免覺得他們都做同一件事。也難怪一些長輩覺得,人們除了玩手機什麼都不做了,文明快要崩潰。
 手機有什麼好玩?

我偷瞄對面青年的手機,他在讀《挪威的森林》。讀電子書比讀實體書少了點文青氣息,人家會以為你在讀臉書,不會肅然起敬。不過至少好過不讀書的97%大馬人。

左邊的穆斯林則用手機閱讀阿拉伯經文,是《可蘭經》嗎?不管你覺得宗教對人有什麼影響,智能手機已經成為人們接觸宗教的一個管道。

拼命玩手機的不只是年輕人。我右邊的老伯伯看著手機沈思,手指偶爾在螢幕上滑動,他在玩中國象棋。據說象棋始於唐,是歷史悠久的益智遊戲。很多人也用手機下圍棋,圍棋可是君子四藝之一呢。

很多人比較喜歡玩Candy Crush,但先不管Candy Crush和象棋差幾遠(對我來說都只是遊戲),在火車上玩遊戲的人不算多。比較多人用手機聽歌,他們都有戴耳機。

也有人用手機看電影玩遊戲時沒戴耳機,吵到其他人。但很少人這麼做,多數人都不敢搞到全車人不爽。當低頭族不代表不需要顧慮到其他人,適時低頭甚至算是社交技巧。

今天,如果兩個人沒了共同話題,場面開始變冷,就會假裝滑手機。老一輩的人會看手錶,說時間不早了。更老派的會說「天氣很好」,那樣只會讓雙方更尷尬,幸好今天很少人那麼做了。還是低頭看手機比較給面,畢竟我們隨時都會收到來自老媽或老闆的信息,檢查手機天經地義。

所以低頭滑手機不只可以化解很多尷尬的局面,有時甚至是禮貌。同事說在日本,如果有人在火車上大聲講話,全車人都會給他臉色看。如果有來電,禮貌的做法是預先設置silent mode,然後用Line跟對方交代。所以在東方禮儀之邦,乘客不會「和身邊的人有正常交流」,大家都是低頭族。

怎樣算和身邊的人有正常交流呢?我想長輩是說要和陌生人講話,「你好,我叫曹建廷,今天能和你一起搭火車真好,可以做朋友嗎?」據說手機出現前大家都這麼做,那時人們等車時都友善地和陌生人聊天,而不是低頭讀報紙、看書或小睡,因為那樣做跟低頭族有什麼差別呢?

事實上,我們常分不清原因和結果。很多人覺得科技讓我們少溝通。要怪罪科技造成代溝何其容易,彷彿問題不在我們身上。但科技不會讓人不合群,反而讓本來就內向的人有新的溝通方式,讓他們多交朋友。愛說話的人怎樣都會找人說話,內向的人如果沒有互聯網只會更寡言。

上面說到人們用手機做各種事情。但我在車上注意到,多數人都在用手機和親人、朋友或同事交流。螢幕上通常都是WhatsApp、Line、微信或臉書。他們在手機上的互動是開心的嗎?心事重重嗎?是在吵架?談生意?說對不起?還是和愛人甜言蜜語?科技做到的,難道不是把人與人之間的交流帶到了任何時間地點?

我最近在《經濟學人》讀到,有學者研究英國學生怎樣用社交媒體後發現:學生在臉書上發布群拍照片(即一群朋友一起合拍)的次數,是自拍照片的5倍。人生性自戀,自拍也沒什麼好羞恥。但只看到年輕人自拍就斷言人們越來越自戀的長輩,恐怕看得太淺想太多了。

何況,很多時候是科技促成了面對面交流。我在網上認識了很多對我很重要的人。現在每個月,我和朋友都會通過WhatsApp群組協調聚會時間,用Foursquare尋找聚餐地點。我們也可以用臉書或Meetup和有共同興趣的陌生人見面。

人們怕新東西,幾千年來都這樣。以前人們埋怨,電話讓人忘了寫信的藝術。柏拉圖曾反對人們寫字和閱讀,因為文字「讓人健忘」,書本讓人「在沒有人指引下擅自學習」,「表面上什麼都知道,其實一無所知」。兩千多年後,很多人對谷歌搜索提出了完全一樣的指控。人性的確從來不變!

說到底,科技始終來自人性。科技給我們新能力,讓我們做人類內心渴望的事情。例如在任何時間地點都能和朋友聊天。如認識幾千個人,如找到平台表達自己,或滿足無限的好奇心。科技也放大了人性中不好的一面,例如仇恨和愛慕虛榮。但你喜歡不喜歡都好,不管好壞,科技確實讓我們更充分發揮人性的一面。

過去兩年多內,我有一兩次特地開臉書帳戶聯絡一些人,聯絡上後又關掉帳戶。除此以外,我大多時候都沒有臉書帳戶。

對很多人而言,例如小生意和活動人士,臉書是個很重要的溝通平台。臉書上不分貴賤,不管你是巴菲特、人權鬥士還是賣椰漿飯的,都可以在臉書發表東西。

但我想,大多人是習慣了從臉書上知道一切,才覺得離不開臉書。當朋友X在臉書上宣佈脫離單身、親戚K在臉書上宣佈升職,而且大家都是因為臉書知道,我們會怕錯過消息。久而久之,我們從主動關心他人變成被動關心,每天讀到這些人的消息,卻不知不覺就一年沒打電話給對方了。我們每天花時間關注他人的profile,自以為還認識對方,事實上對方已經不太記得你。

更何況,你不會在臉書上看到那些真正重要的消息。人們需要關心時不會在臉書上公開。如果你的朋友遇上挫折,她應該不會在臉書上說「我現在好傷心,需要有人陪」,當然會打電話給知心朋友。(如果她真的在臉書上那麼寫,呃,那她真的很需要有人關心。)至於朋友換工作?我遇到她會問近況,她會跟我說,然後就有很多故事要講。當我們打開臉書就可以知道對方的生活細節,那見面時就少了很多話題。

公道來說,你們可能知道對方最近看了什麼電影,看了什麼書,對時事有什麼看法。這些都是臉書上知道的,聚會時也是不錯的開場白。如果妥善使用,臉書會加強你在現實生活中和其他人的互動。例如,你可以用臉書安排同學會,也可以認識你想認識的人。

不過,如果你有八百個臉書朋友,每天花很多時間遊覽這八百人的狀態,就是浪費時間了。你真的有時間關注八百個人的狀態?明智的做法是從 newsfeed 隱藏大部分人的狀態,只留下最關心的20個人。

除了朋友的更新,臉書上也有各種值得去看的文章和連結。有時,我喜愛的作者會在臉書上發表一些讓人有新看法的評論。一些朋友會分享值得關注的文章。而我身邊有很多人會在臉書上爭辯各種課題,讓大家看見更多不一樣的角度。所以我承認,不上臉書會錯過很多有價值的東西。但現代人生活忙碌,我們可以利用那個時間來讀書,或做其他重要的事情。如果你不小心,臉書上其實很多資訊都是快餐資訊,例如大馬政客說了什麼駭人聽聞的蠢話,對你的生活不會有什麼影響。倒不如拿起一本真正的書,從宏觀角度讀懂這些新聞背後的原因和趨勢。要不然就專心工作,做有意義的事情。

而且,每個人關心的東西不一樣。某某明星去世其實不關我事,但臉書上大家都在哀悼,感覺上我也有義務瞭解一下他的人生說點什麼。更可怕的是,有時我們對某件事情本來有其他看法,或根本沒有看法。但因為大家人云亦云,我也有意無意地調整了一下立場,害怕自己獨立思考的結果不討喜,甚至是錯的。問題是社會上有各種意見,我們卻只和想法差不多一樣的人交流。於是打開臉書都是小圈子裡的人在自爽,華人依然只看到華人的立場,馬來人只看到馬來人的。

這不是臉書的問題,事實上臉書讓我們可以和不同文化、立場的人交流。從前資訊封閉,人們社交圈子不大,視野也只有村子那麼大。但今天我們不敢踏出舒適圈,沒有把握前所未有的機會。結果臉書沒有改革社會,反而成了社會的鏡子。如果想要有自己的想法,你還是一樣要走出去,擺脫小圈子裡的主流輿論。如果要接觸不一樣的資訊,你也一樣應該走出去。

雖然臉書有那樣的問題,但它讓一整代人開始接觸政治和社會議題。我們比任何時代的人還要知識豐富。而來自全球、擁有同樣立場的人們首次可以團結起來改善世界。少數群體有機會向大眾傳達信息。如果有一天人們不再用臉書,而開始只用WhatsApp或微信和朋友聯絡,那人們將回到更小的小圈子裡,不會再關心社會議題,不會聽見不一樣的聲音。這會是可悲的倒退,臉書就算不完美,都讓我們往多元社會邁進了不小的一步。但人性如此,我們又有什麼辦法呢。

我們活在資訊時代真的很幸運。

長輩很多消息都靠第三者,要麼容易受騙,要麼什麼都不信。和他們不同,我們從小習慣處理資訊,懂得自己找答案,比較會分析資訊可不可靠。

這是資訊時代養成的習性,如果好好用,對我們有很大幫助。朋友兼財經記者YC說,因為我們自己有去增加知識,二十幾歲就學會了各種理財概念。如果不好吃懶做,肯將知識付諸於行動,沒理由不比父母輩成功(很遺憾我就是好吃懶做的典範)。

另一方面,因為現在的消息來源夠廣泛,我們知道的更多,也更常投入於政治和公益。通過我們,資訊時代正在改變世界。

可是現在太多新聞了,有一些重要的和很多不重要的。每一則都有很多版本。就算是90後出生的我們,都還不太清楚要怎麼去消化。

我們每天都聽到很多消息,有股市起落,有政治醜聞,有恐怖襲擊,有少年砍死老太太。媒體也會報道某公司的股票上漲、蘋果出了新手機、某男英雄救美。我們對世界的認識主要還是來自這些片面煽情的畫面。

但世界很大,每天有很多離奇的事情,這些新聞不會讓我們看見世界的全貌。例如某某少年砍死老婆婆,這樣的新聞到底有多常見?媒體當然希望你覺得世界很可怕,而人們都傾向於分享誇張的內容。結果我們常被高調的新聞綁架了視野,例如恐怖襲擊。

可是從宏觀的角度來看,這些事情發生在一個人身上的機率比被閃電打中還小。如果媒體不告訴你新聞的背景,它們只是一片片孤獨、互不相關的拼圖。如果我們憑據這些新聞作出判斷,通常都會犯錯。

問題在於大眾觀念通常都是來自這些很表面的東西。大眾是短視的,不信的話請看看人們在金融市場上的行為。很少人在股價下挫時買進,多數人看到蒸蒸日上的股票都會心動,除非你是巴菲特。我們都是人,容易恐慌、貪心或衝動,更容易相信大眾的看法是對的,然後因此做出錯的決定。

所以這些新聞不只浪費時間,讓我們無法專心做更重要的事情,我們的不理性和短視還會造成長期倒退。當我們只關注五花八門的新聞,就看不見全球暖化、自然資源減少、暴力比例下降、全球化這類長遠的趨勢。人們只看見政治陰謀,看不見經濟因素;只讚嘆巧合,不再相信科學。只讀歷史故事,就會落入倖存者偏差和民族主義的圈套。我們覺得世界很亂很不可理喻,逐漸疲累消極,覺得自己無能為力。但我們能做的真的很多,只是大家都只看表面上和自己無關的新聞。

既然多數人並無法從新聞中得到好處,我們什麼都不讀會不會更好?

就好像投資不能不懂基本概念,如果要做出對的生活選擇,捍衛自己的權益、積極改善世界,我們就要明白世界怎樣運轉。唯一的方法是正確消化資訊。我們要自己分析,自己思考新聞背後的邏輯,而不是道聽塗說、迷信專家。

說到投資,最近讀很多投資的東西。我的感想是,投資和讀新聞有很多一樣的道理。

例如,投資不能跟著群眾或自己的情緒走。聰明的投資者不怕經濟低迷,甚至會趁機買進。他們不在乎短期漲跌,因為長期的投資表現才有意義。反而是短視的人害怕錯過「難得」機會,每天追金融新聞,股票狂飆就跟大家一起買進,跌時大家一起拋售。我們急功近利,搶購被高估的股票,搞出一個又一個泡泡來,然後一點點挫折就十年不敢再回到市場。我們不肯自己動腦筋,迷信專家和基金經理人,渴望小道消息。

大師都怎麼做?巴菲特都趁股市低迷時買進,而且懂得無視眼前的利益,只追隨長期的投資表現。市場起落對他來說只是過眼煙雲。大家都緊盯他的每一個動作,他本人卻從未在乎群眾的走向。

就像巴菲特投資那樣,我們要用平常心看世界,才可以看清大局。你會清楚自己能做什麼和不能做什麼。你會明白一個「壞人」的能力有限,世上所有問題都是因為大眾的行為。因為你看得見那些漸進而無形的進步,你會比任何人更加相信奮鬥的價值。

沒有人知道明天會發生什麼。你看,媒體99.99%評論文都是馬後炮,包括我寫的。金融專家預測不到明天的市場波動,知道的話就不做專家了,自己買自己發財。

但我們讀過歷史,知道人們怎麼走到今天,至少知道什麼錯可以避免。我們可以提醒人們不要犯下過去的錯誤,就好像一個好的金融專家,他只教你讀歷史,而不是明天會發生什麼。對於歷史教會我們什麼,我們沒有絕對的答案,大家的出發點也不同,但至少能給你新的思考角度。

然而說到底,你必須自己來思考。朋友認識的某財經記者說,當有人問他「這股票該不該買」,他會說:「如果你只想別人給答案,自己不肯分析,那投資對你來說太危險了」。我想讀新聞是一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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