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ust another rakya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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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同性婚姻合法化自然引起社會不少人反對,說一旦同性戀得到社會認可,緊接著就是多元婚姻合法化,最終結果就是人的道德倫理敗壞。所謂多元婚姻,即法律除了承認保障男女間的婚姻關係,也擴及同性戀、跨性別、變性等LGBT群體之間的婚姻關係。當然對我而言,那本身並非壞事,而是應該實現的目標。

一般同性戀者都和我們沒什麼兩樣,嚮往成立穩定的家庭。LGBT社群也一樣,我就認識過一些因為無法成為女性而非常痛苦的人,為何我們作為多數,要阻止這些人過自己想要的生活?那是非常霸道和不合理的。

但反對者有其出發點。在一些人眼裡,所謂「社會進步」無非是進一步容許人們縱慾。她/他們並非認為同性戀本身有問題,但相信人性本壞,一旦沒有各種宗教或社會上的限制,各種邪惡的行徑都會開始浮現。

甚至我個人和朋友就多次討論過,人們未來是否會開始爭取亂倫、孌童戀等各種「畸戀」的權利呢?畢竟同性戀以前也被認為是「不正常」的,如今得到了社會較廣泛的認可。

但我個人不認為社會進步會導致這樣的局面,畢竟進步一直以來都不是鼓勵縱慾的。讓我舉個比較極端但值得關注的例子吧(事先聲明,這和同性戀毫無關係)。

我們從史書上認識到,古時中國、羅馬、希臘、印度等社會都普遍容忍孌童戀。在中國,這種風氣一直到清朝以後才開始退卻。在某些方面,古時候的社會比今天「縱慾」多了。然而今天,社會不容忍任何涉及兒童的性行為或色情活動,那是嚴重罪行。天主教廷近年來就被迫處理神職人員性侵兒童的醜聞。

這表示社會退步了嗎?是否顯示我們以雙重標準看待各種傾向?當然不是。

戀童癖是否是種天生傾向,只能留給專家去辯論(戀童癖有別於孌童戀,但都涉及未成年人;前者是一種傾向,後者是古時盛行的一種風氣)。但每個人都有各種慾望,我們是否是應該去打槍銀行或強姦?答案很明顯,這些都是傷害別人的行為。

戀童癖和同性戀是完全不一樣的事情。同性婚姻是兩個人相愛,對社會並無任何負面影響,而壓迫同性戀者只會傷害更多人和家庭。侵害兒童的行為則會給兒童帶來長遠的負面影響,因此不可容忍。這並非什麼雙重標準,而是關係到為什麼要進步。

進步不一定等於容許每個人做喜歡做的事情,我們也無法滿足每一方面。事實上我們在進步的過程中一直在限制一小部份人的權力,換取大眾的權利,如今天國家領導人不像古時帝王那樣擁有龐大的後宮,民主通過制衡限制權力、確保各方的立場得到關注,當今的價值觀不容許暴力、種族性別歧視等。我們要爭取的,應該是人人免於傷害,得到應有的尊重。

當然,任何進步都一定會有人的利益受損(在這裏,有戀童癖好的人顯然必須讓步)。既得利益者一定會反對改變,宣稱自己很受傷,我們該聽誰的?大家必須以公義、公平為本,衡量誰更需要受保護;同時以功利為目標,選擇結果最好的途徑。如限制開發資源肯定會引起業主抗議,但毫無節制只會耗盡資源。如富人和窮人的利益之間,我們肯定必須照顧後者的,因為窮人是弱者,更需要幫助。

回到戀童癖的問題,社會必須承認問題不一定在於戀童癖患者本身,而是在於行為的影響。這樣才能鼓勵這些人向有關方面求助,減少犯罪機率。這就是進步,解決實際問題(而非一味去煽動、安撫人們的恐懼)才是最重要的。

相信大家都知道了全美同性婚姻合法化的消息。祝福每一對今天終於得到認可的愛侶。

但隨便上上社交媒體,依然可以看見不少(包括美國的)人發表反同性戀言論,其中最常見的一個說法是:

「我不介意他們躲在房間裡親熱,但今天以後,我被迫見到他們在眾目睽睽下在手拉手。這是不可以接受的。」

又或者:

「雙性戀的人並沒有像同性戀那樣大肆宣傳和爭取我們的權利。也許我們應該像他們一樣上街示威,無時無刻吵鬧,這樣才公平。」

天下的不平等都是一樣的。富人說:「我不介意世界上有窮人,但他們應該在工廠裡努力奮鬥,而非在街上乞討,影響市容。」

也有富人說:「今天的社會越來越仇富,窮人的要求越來越不合理,我們應該受到更多保護。我們努力賺錢,而且對社會有貢獻,為窮人製造工作機會,所以不平等是應該的。」

當然,並非所有的富人都是那樣,很多雙性戀者也都非常有同理心,並和同性戀朋友們一起爭取各種平等。

但平等永遠都會是個受爭議的課題,每個人平等的定義都很自我中心。既得利益群體永遠都會覺得現狀完全公平,認為弱勢群體比自己懶惰、不道德、不爭氣,沒理由爭取「更多」權益。他們堅信公平競爭所以成功,永遠不會承認自己幸運,喜歡無限誇大自己的努力。

至於我認識的很多普通人亦覺得自己不幸運,因為政府不理想、工作忙碌,薪水不足以買大車和房子。但他們不是孟加拉外勞,可以結婚,有房間可以睡覺。其實我們都很幸運(而我個人更是超級幸運),只是惜福的人不多。

我們可能會覺得,今天同性戀者的權利終於受到一點承認,很多人都在聲援他們,因此生在今天的同性戀者都很幸運。但這當然錯誤十足。這些人依然面對種種限制和威脅,是一群被迫走在最前端的戰士,隨時遭到反同人士攻擊。今天美國能上街慶祝的同性戀者都苦等了數十年,有的已是白髮蒼蒼、路都走不動的老伴侶,這一天儘管值得爭取,但對他們而言恐怕來得太遲。

這些人的過去,我們補償得到嗎?

反同性戀情緒主要是源自西方的基督教文化(和伊斯蘭文化),今天西方國家中相對保守的美國踏出了重要一步,希望我們這裏很快也能看見同樣的曙光。雖然作為保守的穆斯林國家,我相信大馬的同志朋友們起碼還要多等幾十年。

而奮鬥至少還要延續幾百年,爭取男女平等、種族平等的鬥爭亦未完成。

直到那天,沒人會為了同性戀爭取到權利而上街慶祝,同性婚姻成為人們不以為然的家常便飯,甚至小孩子想到「相愛」的概念,也不會以為一定是一男一女,那時奮鬥才算有了成果。但到了那天,他們和她們也一點都不幸運,因為我們其他人一直都享有這些權利。

《芝加哥太陽報》記者伊納特勾推文道:「這並不是同性戀的問題,正如種族歧視並非黑人的問題、男女不平等並非女性的問題一樣。這是人類的問題。」全美同性婚姻合法化自然是個里程碑(而希望會有全球同性婚姻合法化的那一天),但我們最終的目的是消除歧視和不平等,以及克服這些人性中根深蒂固、消滅同理心的障礙。

近日一場講座會上,有獅城記者向前首相敦馬哈迪提問:李光耀逝世後,新加坡最危險的發展是什麼?敦馬回應:「你們恐怕將變得民主⋯⋯民主是個非常危險的思想。」

他說:「你看看(埃及獨裁者)穆巴拉克在任時,是多麼穩定。但現那裏怎樣了?」他指出,儘管一直都有人想推翻獨裁政府,但這些人推翻政府後,都會為了最高的職位而爆發內鬥。

身為大馬在位最久的民選首相,敦馬該不會連民主的基本意思都分不清吧?埃及發生的事情,除了和民主價值背道而馳,我真的看不到和民主有什麼關係?

但敦馬在任時給人留下強悍、精明的印象,加上他反對消費稅、一馬發展公司等民眾不滿的事情(不管是為了什麼理由),都自然引起不少大馬人撐腰,大呼敦馬就是正義的聲音。

當然,他老人家年紀大了,也許我們該對他寬容些,並一笑置之。大馬挺反民主的人都有,就算是前首相,這種想法也可以理解;而且作為民主國家,我們享有言論自由。但前國家領袖如此指鹿為馬,就算沒有分量(抱歉啦,前首相),但起碼有一定影響力,很多人會相信他。

對很多大馬人(特別是父母輩)而言,民主的道理很簡單,就是為了選出最好的政府。因此當他們發現民選的政府竟然不如專制政府時,就會像敦馬一樣,咬定是民主的問題。但這種想法是錯誤的。

我想起最近讀到行銷大師賽斯.高汀一段話,或許可以向敦馬和很多不懂得民主的大馬人解釋,民主究竟為了什麼?

是為了得到最好的政府嗎?不是。

民選政府往往難以做到像中國等獨裁政權般的效率,特別是在多元國家,當局每一個決定都是以妥協為基礎。這樣的施政方針肯定滿足不了不少人,因此我們必須衡量得失。

高汀寫道,企業主管等經常以實現控制為目標(例如通過從上而下的威權控制人和資源等),而實現控制確實能帶來短暫、高度的成本效益。然而隨著時勢變遷,控制只會令體制變得脆弱。

高汀打個比喻:百年不倒的防洪牆,無法解決千年的洪水。

他認為,企業不應該以控制為目標,而是必須努力實現韌性。這樣,一個機構就算面對突發情況,或不可測的情境改變,都能有彈性地調整和適應,甚至找到生機。

因此我們必須在兩種系統之間取捨。前者是在一切得到控制、人人配合、環境絕對理想的情況下做到最完美的效率;後者則儘管不完美,至少能在發生不可測的危機時作出調整,冷靜選擇 Plan B,並交出不錯的成績單。前者對一般人而言或許更有吸引力,但任何企業主管應該都知道,後者才是最有智慧的途徑。

高汀的文章並非指一個國家的體制,但依我所見,前者很好地形容了專制政府的優點和缺點,後者則完美地詮釋了民主國家的特性。專制政府能在一切得到良好控制的情況下交出理想的成績單,但真正的民主國家更能拿出 Plan B,應付各種無法預測和避免的危機。

我認為,敦馬所提出的例子並非民主,而是一個專制政權突然面臨巨變,因此控制失效,最終瓦解。而民主國家之所以存在,正是為了避免陷入這種下場。

身為華人,我們這個民族的歷史應該足以讓我們對專制政權保持警惕。我們知道中國存在了數千年,有無數個朝代,知道唐朝有盛世,因此覺得像中國那樣的專制政權是永恆的真理。但很少人想到,中原每一次易主都是生靈塗炭的過程,每一次都有大批人死去。人人都希望自己能活在盛世,但如果我們或自己的子孫正好活在控制瓦解之時呢?

依我所見,最危險的思想並非民主,而是相信一個政權能長期維持控制,相信盛世能持久下去,因為這不曾發生,也永遠不會發生。沒有 Plan B 的國家注定會轟轟烈烈地毀滅。當然民主還有無數的其他理由,但那些大家應該都聽過了。

心理學家布魯姆寫道:「同理心無視事實和數據,它只被可辯識的受害者吸引。」

人們經常向牽動人心的人事物注入過多關注,忽略規模更大的災難。一個小女孩如果被人殺害,一定能引起極大憤怒和同情。然後媒體就會大肆報道她生前有多善良無私,父母老師有多麼悲痛。

相反地,我們卻不同情海上船民,不會覺得這些「非法外勞」和我們一樣有豐富的感情;他們死多十個也不會有人在乎。他們只是數目字,跟1仙、10仙一樣;媒體才不會去報道他們在孟加拉的父母有多傷心。

但事實上無論小女孩、川震災民還是非法外勞,他們都不過是平凡人,而平凡人都是複雜、動機灰暗、帶有私心的,包括船民和小女孩(兒童是否比成年人善良這點,有機會再談),我們自己也一樣。

我們高喊血濃於水、捐錢幫助四川災民時,沒人想過他們中是否有小偷、罪犯、貪商和自私自利的人,大家覺得他們自然都是好人。

如果對象是一群非法外勞,我們就會顧慮到對方是否感恩、是否會得寸進尺、是否有犯罪傾向。

我們要救的不是天使也不是惡魔,他們都不過是平凡人。說到底,大馬華人這種極為有限的同情心,不過是赤裸裸的種族歧視。

當然,我絕對贊同幫助四川災民或小女孩,是我也會那麼做。不過純粹從功利的角度來看,這個世界上有太多人類在爭奪資源,我們為何不自私一些?他們又憑甚麼得到我們的幫助?

依我所見,功利主義應該在於人道主義之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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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少人指出,要解決船民危機還得靠智慧,必須尋找功效最好的答案。這不能只靠同理心,但向恐懼屈服也不是答案。

雖然很多人確實同情船民(更多人則把他們視為犯罪份子),我們真正要解決的問題,絕不止於拯救海上的數千人。

每天潛進大馬或遭到綁架、販賣的無數廉價外勞又如何呢?每天都有成千上萬的外勞在大馬油棕園、血汗工廠等看不見的地方過著非人生活。

海上漂泊的一小撮船民讓我們不得不正視偷渡問題,然而直到國內發現亂葬崗為止,我們都一如往常拒絕正視根深蒂固的非法外勞問題,還假惺惺辯論是否應該好心收容船民。

於是,我們打開後門買進廉價勞工,卻緊閉前門說不歡迎船民,因為前門進來的是客人,後門進來的不是人。我們不願在國際社會眼中負上照顧船民的責任,卻不介意偷偷把他們進口,任我們在黑暗中剝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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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要如何看待人類同理心的局限呢?保育人士或許有可以借鑑的答案。

人們喜愛海豚、大象等美麗的動物,牠們如果遭獵人殺害,我們會難過;但沒人會同情壁虎和麻雀。然而如果我們都只保護可愛的物種,那會導致生態災難。

但保育人士清楚人類同情心的局限。他們經常挑選熊貓這類擁有公眾號召力與吸引力的動物當「旗艦種」,以鼓勵人們保護生態環境,連帶保護那些不可愛的物種。

諷刺的是,人們對可愛小動物的喜愛往往也帶來反效果,如貓狗、烏龜、鸚鵡、兔子等經常被引進原生地以外的環境,嚴重破壞當地生態,造成其他動植物絕種。

但就算如此,貓狗都是感情豐富的生靈,牠們的生命也同樣值得尊重。如果我們繼續棄養寵物,然後由市政府派人射殺,那無法解決問題;我們應該從根本下手,讓公眾學習負責任地飼養寵物,同時打擊動物走私。

當然,政客和活動人士也懂得人們同理心的局限,因此我們才會有馬拉拉這類象徵人物。澳洲毒販安德魯一個人的遭遇帶動了人們就死刑展開辯論,女大學生之死讓人關注印度性暴力這個普遍現象。

如果數千名漂泊海上的船民能令大馬人正視人口販運問題,那當然是好事。不管最終是否把船民驅逐回去緬甸和孟加拉,我們都應該開始嚴厲打擊販賣人口的非法活動,讓非法(或合法)外勞得到應有的人權保障,讓馬泰邊界不再有亂葬崗,在外交上向緬甸施壓,同時為一個不依賴廉價勞工的大馬鋪路。

但當然,首先我們必須把頭從沙裡拔出來,承認問題存在。

有一次聽電台節目,聽眾來電辯論是否該立法禁止過重體罰。

較多聽眾認為,亞洲人教孩子有自己的一套,因此不應該淘汰體罰,因為那是東方文化的一部份。

這讓我想起學生時期,那時我很不聽話,我媽有時會破口大罵:「你以為你在洋人家庭長大呀?」在她眼中,洋人經常放縱孩子不管,結果寵壞,變得難以管教。反之我們亞洲人「打是疼,罵是愛」,一切都是用心良苦。

我母親教養方式有時很簡單,不乖就打。偏偏我小時不乖,身上至今留下家教的痕跡。不過我父母也並非只會打罵,例如他們讓我從小學習英文,甚至一個個字去查字典,然後要我死背。家裡還特地買了一大堆書,以培養我閱讀的興趣;當然,父母也作出各種犧牲,確保我受到良好的教育。

這當然只是他們用心的冰山一角,不管是好是壞,這種「虎媽」式的教育方法都成全了今天的我。今天我不見得有成就,但至少能在這裡寫字,看來還算是成功的教育。

但如果你以為可以單靠打和罵,就能教出我這樣品行良好的小孩,那你就太低估我父母在其他方面的用心和努力了。

隨著我長大成人,我媽也逐漸發現,「虎媽」式的教育在我的身上似乎行不通,反而促成了叛逆。很多東西到頭來還是我後來自己跌跌撞撞才領悟、學會。於是她汲取經驗,教我弟弟時使用寬鬆得多的方式,而後來的成果證明,那樣確實比較好:我弟弟比以前的我懂事多了。

我想家家都有本難唸的經,每個家都獨一無二。儘管如此,自從讀到一些洋人分享育兒經後,就算無法親眼見證小孩的成長過程,至少也能明白西方家長的用心。

東方人看重孩子要「乖」,西方人則更希望孩子能儘早懂事、獨立,因此讓孩子從小學習自己社交、理財、創業等。更重要的是,西方父母看重讓孩子學習尊重(這跟我們的「乖」是兩回事),並教他們明白每一個行為背後的道理,而非一味服從於權威。我想這些都是東方父母可以借鑒的地方。

我並非家長,或許沒資格評論如何教養孩子。但依本人淺見,用體罰來訓練孩子不需要甚麼高深學問,通過身體力行去指導和教育則難得多,也因此大部份父母都傾向於選擇前者。

體罰的反對者認為,打小孩會傳達混淆的訊息,即暴力可以迫使其他人服從。小孩只是因為怕被打而品行良好,因此失去了領悟的機會,不理解規矩背後的理由。我在大馬的路上開車時,看著其他司機小丑般的行為,就難免想像到他們的家教方式。

西方人有比東方人會教小孩嗎?那未必。很多西方人確實沒有盡父母的責任,然後就被亞洲媒體無限放大,但難道我們這裡沒有不負責任的父母嗎?

我不反對體罰本身,但它絕對不是教養孩子的萬靈丹。而很多人忘了,不到幾十年前,洋人家長還普遍用腰帶抽打孩子。

甚至,美國和英國分別於1870、1890年代才開始規定丈夫無權毆打「行為不檢」的妻子,然而接下來百年內,家暴一直被視為法律管轄外的事情。一直到1950年代,當地廣告和兒童卡通依然常有家暴的畫面。

是的,西方文化不過是如此!男女不平等,家暴是家常便飯,而且還出現過希特勒這樣的人物。相比下,中國人唐朝時女子就可以主動離婚,那時我們可是遠遠超越了西方。

只是我們經常忘了,西方社會也走過跟我們一模一樣的路,並不斷汲取教訓,直到今天還在摸索。體罰就是一個很好的例子。

然而今天,特別是在中國和穆斯林國家,太多東西突然附上了「東方價值」的標籤,然後就被視為神聖而不可冒犯的。壓迫人權、限制言論自由、伊斯蘭刑事法等竟然和「國情不同」、「文化不同」這類口號扯上關係,普世價值則被渲染成西方的文化霸權。

但我們真的沒有自己想像中那麼獨一無二。連酒鬼都會打孩子,但酒鬼未必能教好孩子。同樣地,一個草寇都知道如何專制,一群雞都知道大欺小。我們文化中有很多值得驕傲之處,但如果因為自滿放棄了互相學習、不斷改進的機會,那就太可惜了。

我在馬來西亞活了20餘年,這裡是不錯的地方,苦難離我很遠,而既然我生在大馬,這一切都理所當然。直到後來才發現,世界上原來有兩個大馬。

我從小在第一個大馬中長大。

她有三大種族和原住民,人們很友善和有愛心。雖然政客經常拿種族的事情來吵架,但不管馬來人、華人還是印度人,大家大致上都很和諧,三餐溫飽並活得有尊嚴。對消費稅不滿還可以上街集會,順便去老街的書店逛逛,晚上到麻麻檔喝茶抱怨。

以前在商場打工時認識到不少外勞,他們很友善,樂意分享經驗和知識。他們說,有一天賺夠了錢要回家鄉,娶個美麗的新娘。那時我想,外勞來馬賺錢是理所當然,沒進一步問他們怎樣來到這裡。

某天和一群外勞去吃飯,突然他們顯得有些興奮,用外語交談幾句後,叫我跟著他們,然後沿著小樓梯走到一棟荒廢的店屋樓上。

由於我媽教我小心怪叔叔和外勞,我害怕地走開了。後來才知道,其中一名外勞是皮條客,他說他有來自孟加拉、中國、越南、緬甸等國家的小姐,叫我有興趣隨時可以光顧。

直到很多年後才發覺到,這是我第一次從遠處看見那個黑暗、悲慘的第二個大馬。

這些外籍女子又是如何淪落到這個地步,在一棟荒廢的店屋賣淫呢?是自願還是遭到強迫?我不想知道,不願意進一步走近這個平行世界,彷彿那是甚麼傳染人的性病。於是她再次逐漸變得隱形。

後來大學時,我宿舍在梳邦再也斯迪雅再也火車站附近,那裡常常會有數百個外勞帶著行李箱到達,場面相當壯觀。那裡治安也不好,街上處處有妓女,晚上有時會有打架,整個地方烏煙瘴氣。

這些外勞何去何從?官方數據顯示,外勞佔我國人力市場30至40%,其中有一半是非法外勞。他們多從事勞力、骯髒和危險的工作,而且工作環境惡劣,經常遭到虐待和剝削,更得不到法律完善保護。他們往往只有一個生活目標,那就是活下去。

有一次等KTM時,有一大群外勞帶著寒酸的全副身家到站,我突然想到三個字:下南洋。

我們大馬華人的祖先以前被賣豬仔來到大馬時,相信也是這副場景吧!那時先輩生活艱難,往往通過菸酒嫖賭和鴉片麻醉自己。

當年還有很多中國婦女被賣到本地,向外勞提供性服務,其中有的是遭人誘騙,有的只想討口飯吃。

我在想,那時馬來同胞的先輩們是如何看待我們的呢?

是否覺得華人侵蝕本地文化,是否覺得這片美好的土地從此烏煙瘴氣?

後來華人在大馬扎根,開始從事生意,甚至逐步發展屬於自己的文化事業。我們有了茨廠街,有自己的報紙、學校、美食、文學音樂電影。如果沒有華人的貢獻,今天大馬會很不一樣。

但因為缺乏交流,我想對一部份(特別是鄉下的)馬來同胞而言,不管我們事實上多麼互相依賴,我們華族都屬於平行的第二個大馬。他們並不歧視,但也不曾去在乎,而且我們的文化顯得有點陌生。

正如今天我們走在茨廠街上時,看著無數賣山寨貨或性服務的陌生面孔,難免想拉著周圍的遊客,說:告訴你們喔,這不是真正的大馬。

偏偏我們極度依賴這第二個大馬,希望有人替我們做「髒累險」的工作。於是我們宣稱,他們來這裡都是為了錢,既然要賺「我們的」錢,就必須忍氣吞聲,因為我們是恩主,是這片土地的土著。

加上大馬法律不承認難民的地位,讓我們可以更加無愧、無情地剝削他們。我們選擇讓海上的偷渡船自生自滅,以安撫本地人對越來越多外勞湧入的不安,暗地裡卻容許成千上萬的非法移民被轉賣、拐帶到大馬,在油棕園、電子廠、建築工地等看不到的地方過著非人生活,任業主剝削;他們是隱形的,消失了也沒有人知道,因為會有更多個他們前來,面臨同樣的遭遇。

這第二個大馬人口約400至500萬人,他們每一個人都有名字,背後都有令人心酸的故事。我們是時候面對良心,承認她的存在了。

上週一,星洲日報《大都會》封面報道提到靈市十四區有大群烏鴉棲息,噪音和鳥糞對居民造成困擾。巧的是,本人前一晚才在十四區大樹下停車,擋風鏡中鳥糞,好在過後不久就下雨,澆去了些火。

烏鴉是非常討人厭的生物。它外貌醜陋,羽毛沒孔雀美麗,不像狗狗那樣通人性,也不像小貓般對人裝可愛。不學人講話,因此人們不覺得它比鸚鵡聰明。

烏鴉是討人厭的,因為它從來不需要討好人類。

而且烏鴉經常滋擾人類的生活。它們不只製造噪音,還隨意大便(雖然沒經過訓練的貓狗也沒好到哪裡去),更經常在垃圾堆中覓食,導致遍地污物。

說到垃圾,曾有人發明一台烏鴉專用的自動售貨機,並訓練烏鴉從馬路上拾取硬幣,讓它們「買」花生吃。發明家克萊恩更提議,可以訓練烏鴉幫人類撿垃圾、電子零件等,甚至參與救災工作。

這個主意聽起來相當瘋狂,但如果我們能訓練狗狗當警犬、導盲犬和搜救(及乖乖大便)烏鴉有何不可呢?烏鴉比狗狗聰明多了。

雖然貌不驚人,而且不像貓狗般「通人性」,烏鴉智商其實能媲美猿猴、海豚和7歲小孩。

《伊索寓言》中有一則烏鴉喝水的故事。一隻口渴的烏鴉看到窄口瓶內有半瓶水,於是將小石子投入瓶中,使水面升高,從而喝到了水。

當然這只是寓言,它連科幻小說都不是。但和烏鴉一樣,科學家最喜歡追究到底。

近年來有科學研究發現,遇到類似問題時,烏鴉確實會扔石子進裝著水的容器,但如果容器裡是沙子,就不會扔石子進去。

科學家還發現,烏鴉擅長製作和使用工具,包括把木片啄成小刀,或把鐵線彎成鉤子,勾出容器裡的食物。

(過十萬年,這些懂得製造小刀和鉤子的烏鴉是否會發明出烏鴉專用的iPhone呢?我參觀博物館時發現,我們祖先舊石器時代時所生產的工具,不見得比烏鴉先進。是時候準備人鴉大戰了!)

還有日本科學家發現,為了吃到堅果果仁,當地的烏鴉會利用行駛中的汽車,碾開堅硬的果殼。

但最不可思議的是,這些烏鴉還懂得看交通燈,它們在紅燈亮起來後把堅果放在斑馬線上,然後飛到一旁。等到下一次紅燈亮起時,他們便可以淡定地跳上馬路,將果仁從殼裡挑出來。

(我朋友說,看來烏鴉比某些不知紅燈為何物的成年人類還聰明呀!)

由此可見,烏鴉很好地適應了人類的環境;它們也跟隨著人類的足跡傳播到全球各地。「有海水的地方就有華人」的同時,或許也該給烏鴉同胞們一個認同。它們聰明而且生命力強,處處都能找到生機,但不討人喜歡。

而作為侵入物種和害鳥,烏鴉確實會帶來各種問題。全球侵入物種數據庫(ISSG)的資料顯示,烏鴉不止滋擾人類,還和大馬的原生品種競爭,損害農業,而且降低本地生物多樣性。

烏鴉主要是靠船舶的協助遷移到各地,有時(如大馬)還是人為引進,以控制害蟲。

它們智慧高、競爭能力強、食性多樣,人類垃圾則為烏鴉提供了充足的食物。

在不少國家,烏鴉已達到害鳥的程度,因此人類對它們趕盡殺絕。其中,大馬當局主要通過陷阱捕捉及射殺消滅烏鴉。

雖然侵入物種會危害新的環境,特別是破壞生態平衡,但和貓狗一樣,它們和我們有著微妙的共生關係。甚至可以說,這些生物填補遭到人類破壞的環境,或許也是生態自我平衡的一種必然。 有時濫殺害鳥也能帶來嚴重的後果。中國毛澤東時期曾經掀起「除四害」運動(包括打麻雀運動),結果破壞生態平衡,間接造成「大躍進」的嚴重饑荒。

嚴重破壞生態平衡的侵入物種還包括貓狗。但聽說還有一種比烏鴉還要聰明的物種,它對大自然和生態平衡造成極大破壞,規模空前。如今這種物種已經超過70億,地球上每一片土地都能找到它。不過今天這裡暫時停止討論這種生物一週。

希望以後大家見到又黑又醜的烏鴉會刮目相看,甚至產生一點好奇心!

理想是對現狀的反抗,每代人反抗的現狀都不完全一樣。

不少華人今天認為儒家思想放之天下皆準,但儒家思想一開始很有反抗意味,抗議著春秋戰國的分裂局面和社會。

當時中原諸侯國競相擴張,比今日敘利亞還慘,民不聊生。故儒家為首的諸子百家皆追求尊君集權和統一,並嚮往回到想像中「人類和平共存」的過去,這反映了當時百姓的期許。

而秦皇統一中原後,將儒學視為顛覆政權的妖魔,決定焚書坑儒。

眾所週知,由於儒家提倡集權、教人安份守己,後來漢朝獨尊儒術,完全是出於政治考慮。於是儒學不再叛逆,成了新的一套權威,並統治中國人兩千年。

雖然儒家有不少適用於現代的道理,而且是東方思想的一個里程碑,但我們不能全盤照收,不該「述而不作,信而好古」。

這適用於東方和西方思想,甚至對於宗教也一樣。我曾多次引述史悌芬‧平克的著作《人性中的善良天使:何以暴力在降低》,其中寫道,不少主流宗教經文「所描述的世界……在現代人眼中看來竟是如此野蠻」,但這反映了那個時代的普遍情況,而非宗教本身的目的。

今天,只從字面上理解教義、不思考其精神或方向的人,我們稱之為「原教主義分子」,一個讓人聯想到「極端分子」的標籤。他們不知(或不願接受)進步是永無止境的過程。

實現古人的烏托邦,是否能解決現代問題?

有人嚮往神權國,因為對民主體制的無力和貪腐叢生感到不滿,因此希望藉神聖法實現公義。

在一些國家,人們活在水深火熱中,只能把希望寄託於經文中描述的美好世界。

他們只知道要逃離某種現況,不在乎甫出龍潭又入虎穴。

19世紀時,中國淪為東亞病夫,整個封建社會走到了末端。這時,胡適、陳獨秀、魯迅等當代知識分子發起「反傳統、反儒教、反文言」運動,並宣揚社會主義思想,為後來共產黨崛起、文革爆發埋下了種子,甚至國民黨早期的理念也頗具社會主義色彩。

今天不少人認為中共是破壞中華文化的黑手,也難以理解魯迅等人「漢字不滅,中國必亡」的口號。然而那時中國人對傳統文化的憎恨,或許必須生於當時大環境才會明白。

正如荷蘭設計大師克勞威爾所言:人永遠都是時代的孩子,無法跳出你所處的時代。

後來中國經濟上開始強盛,自卑成了自負。

於是人們再次重溫儒家文化,認為可以抗衡民主、人權等「西方」價值觀。

他們不在乎追求真理,只渴望近百年來得不到的認同,故希望藉著國家力量迫使全球服從,這依然反映了某種現實。

我絕非為秦皇或文革辯護,不管如何解釋,可惡的都依然可惡。

但大家今天的理想究竟又在對應著甚麼現狀呢?過50年,人們又如何看待今天堅持的一切?我們必須無時無刻質疑和反思,才能進步。

不久前和A聊起伊刑法,她說:「國陣不會允許伊刑法發生。伊刑法一旦實施,巫統會很慘。」

A說:「韓劇《善德女王》中有一段情節,我可以說給你聽聽。」

嗯?韓國古裝戲和伊刑法竟然還會扯得上關係?我一頭霧水,有些好奇。

(一)

A告訴我,《善德女王》講述德曼(善德女王)如何和把持朝政多年的美室鬥爭。美室以曆法掌握天文學,知道了日食月食等天相發生的時間。在迷信的國民眼中,她是個呼風喚雨的女神,大家對她又尊敬又害怕。

後來德曼成功奪回公主之位,令美室意想不到的是,她所作的第一件大事,就是放棄神權,將曆法用形象化的方式公之於全體人民。

美室質問她的對手:「我當然不信天,但不用神權,你如何控制百姓?」她警告德曼:百姓的慾望最可怕,因為百姓的要求沒有止境。

A解釋說,百姓把美室當神看待,認為她一定可以做常人不能做的事情,但這一切只是幻覺,幻覺一旦破滅,美室會死無葬身之地,因為人們曾經信她是神。

A說:伊刑法一旦實施,國陣也不能免責,如果他們犯法被抓也一樣懲罰。他們承擔不起這種後果。伊斯蘭黨則不同,他們或許深信伊斯蘭就是真理。

她補充:巫統支持者除了來自當權者,更大部分是來自鄉村的馬來社群,這些人勢單力薄,必定成為伊刑法首當其衝的懲罰對象,這對國陣不是好事。

(二)

身為國際新聞記者,我不禁插嘴說,這讓我想到「哈里發國」(IS),很多人以為他們只有極端暴力,但IS喊得最響亮的口號是實現福利國。

《大西洋月刊》曾訪問IS支持者,這些支持者蔑視沙地阿拉伯,因為沙地政府只敢落實伊斯蘭教的刑事法,即砍小偷手掌之類的。相比下,IS希望落實全套的伊斯蘭教法,這套理念概括經濟和一切,並以福利國為目標。

我說:這能解釋IS為何這麼殘暴,並不斷樹敵。他們自知不可能實現福利國,因此必須時時刻刻戰爭,必須鼓勵追隨者去殉道。IS的終極理念是死亡,因為一恢復了和平,他們無法向活人實現承諾,「哈里發國」的預言就會成為謊言。

(三)

此時正逢李光耀逝世,大家都稱讚他是務實的好領袖,領導著一支高效率政府,既不空喊口號,也不利用宗教課題,一切追求績效,令大馬人好羨慕。

新加坡名義上是民主國家,但將近50年來,人民行動黨一直大權在握。這一部分是人民和執政者間的社會契約,即政府以高效率換取人民無限期支持。另一方面,人民行動黨通過《內安法》打壓異議者、控制媒體和輿論,令獅城成為全球較不自由的國家之一。

中國政府醉心於「新加坡模式」,不只羨慕其相對不受挑戰的一黨獨大式統治,也嚮往其精英主義、凝聚力、清廉政府和效率。如果有能力,中共很希望把中國變成一個大大的新加坡。

但治大國如烹小鮮,獅城是島國,中國是大國,中共無法根除腐敗的地方官員,無法讓大多人過上安穩生活,更無法控制新疆西藏那樣的偏遠地區。

和新加坡政府一樣,中共唯一的權力基礎就是「高效率治國」這項承諾,以及維持國家統一。一旦夠多人民發現「高效率」的神話是個謊言,中共又無法成為反對黨,他們便沒有了退路,只能抱著天朝一起毀滅。

也因此,中共和新加坡政府維護神話的手法如出一徹:控制輿論,消滅不滿的聲音,同時不斷強調國民生存受到海外勢力威脅,以解釋維穩之必要。

(四)

回到《善德女王》的劇本。美室說:人本性懶惰,希望別人為他們操心,希望能躲避災害,因此希望別人替他們祈來雨水。德曼說:只有算計著掩蓋真相,才最是疲憊痛苦!

高效率政府和神權國,原來往往不過一線之差!

不久前讀到香港作者陳婉容在《立場新聞》的文章。

她引述《蘋果日報》新聞,新聞稱,香港職場環境對同性戀者不夠包容,平權政策上的不足「不利於吸納金融人才」。《蘋果》文中寫道,同性戀者無子女負擔,消費力「較有子女家庭慷慨」,也更專注於事業。

言中之意是,同性戀者是完美的消費者,又更願意打拼,對資本主義市場貢獻良多。

陳婉容女士感慨道,人權和資本主義掛鉤,讓同性戀有機會爭取平權;而難民、家庭幫傭、殘障人士等在資本社會中純粹從事生產、或無法發揮價值的人士卻連機會都沒有。 在中國、中東、朝鮮等一些地區,政府和民眾普遍相信,西方國家宣揚民主和人權,純粹是要確認一套對先進國家有利的國際秩序。

他們相信,既得利益集團熱捧普世價值完全是出於利益,如經濟自由方便資本家掠奪資源、進入並壟斷更多市場,如人道主義是為了粉飾西方的侵略行徑,如言論自由是為了煽動顏色革命,以扶植傀儡政權。

即使不少支持普世價值的人也承認,這種看法有一絲真理。

但別忘了,人權民主都是以妥協為基礎的社會契約。民主一開始是要避免社會底層通過更激進的方式反抗,保障貴族地位。

契約結果是,社會免於一直血腥地改朝換代,換政府的過程制度化,大大約束了貴族權力。

雖然那意味著,民主人權不可能為我們帶來徹底的平等,但我們能藉此取得進步。民主只是手段,不是目標,普世價值確實讓人人都有更多追求公平的機會。

然而大家的起跑點並不一樣。美日韓德等先進民主國家能站在今天的高點,除了爭取、發展普世價值的歷史比較悠久,也因為殖民和帝國時期取得資本、政治或文化優勢。

這不表示這些國家今天沒有努力實現民主和人權。但相比下,不少今天開始追求人權的國家因為面臨種種挑戰,容易在實現全面民主前遭到強國趁機剝削,反而陷入惡性循環,迎來貧窮混亂。

正如自由市場進一步確認強者逐步壟斷的局面,並非民主不好,而是大家的起跑點不公平。

有富人譏諷窮人不思進取,雖然富人很勤勞賺錢,而且很會為將來打算,但窮人連投資未來的本錢都沒有。而且富人越是剝削,窮人就越難有機會進步。

說白了,民主人權需要本錢,西方國家因為歷史優勢,可以先人一步去追求;作為全球第二大經濟體,中國也有極大的本錢去逐步落實普世價值。但相對貧窮的弱小國家呢?他們難免先選擇犧牲民眾權利,毫無代價地發展。

依我所見,追求民主沒有捷徑,一開始一定會有犧牲和混亂,但不吞下這顆苦藥,遲早也是會死。也許國際社會應該讓這些國家追求民主的過程中獲得某種保障,免於強國和企業佔便宜;正如窮人需要社會保障,各國也一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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